- 项目名称: 五常市2023年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调增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 项目地址: 五常市
- 范围: 项目路线、路基、路面、桥涵等勘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勘测、施工招标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以及配合业主进行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图纸设计审查、不平衡报价调整清单等 ; 1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 标段项目名称长度(公里)项目勘察设计主要工作内容招标控制价(元)1五常市2023年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调增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37km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880,00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资质和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8-0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8-21
项目详情
五常市
2023年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调增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T0106G25072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五常市
2023年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调增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已由
五常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五发改发【
2025】13号文件
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
国债资金和地方政府自筹
,
招标人
为
五常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监督部门
为
五常市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中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五常市
2023年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调增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2.2 建设地点:五常市
2.3
建设规模:
37km四级公路施工图勘察设计服务;
2.
4
服务期限:合同协议书签订后
10
天内完成本项目
勘察
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现场设计代表及后续服务满足工程施工及验收要求;
2.
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勘察及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并通过设计审查。
2.
6
安全目标: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和黑龙江省相关规定,勘察设计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
7
招标范围:
项目路线、路基、路面、桥涵等勘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一阶段施工图设计
(含预算)编制、勘测、施工招标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以及配合业主进行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图纸设计审查、不平衡报价调整清单等
。
2.
8
标段划分:本次勘察设计招标内容划分为
1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
:
|
标段
|
项目名称
|
长度
(公里)
|
项目勘察设计主要工作内容
|
招标控制价
(
元
)
|
|
1
|
五常市
2023年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调增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
37km
|
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
|
880,00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资质和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
资质
最低
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勘察及设计资质
)
:
(
1)工程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或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
2)工程设计资质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
“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
监督
管理系统
”中的工程设计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应提供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
监督
管理系统
”工程设计企业名录中的网页截图。
3.1.2人员最低要求
: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联合体牵头方合法在职人员,提供投标近三个月(
2025年4月-6月)联合体牵头方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道桥等专业。
3.1.
3业绩最低要求:
(
1)
近
五
年内
(2020年7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完成过里程在
30
公里以上
(含
30
公里
)
四
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勘察或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工作。
注:业绩要求提供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
“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查询截图或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合同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有效的合同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1.4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近三年(2022年
7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且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
2)投标人在近三年(2022年
7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中不得因为勘察设计问题引起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
3)本次招标不接受在黑龙江省2024年度公路工程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公路设计企业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提出的投标申请;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家,不允许分包。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及分工,且联合体内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本项目牵头单位为工程设计单位;
3.2.2分工相同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2.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2.5联合体协议书中各方均需在协议书中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线上操作。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
1
)
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
2
)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s://credit.hlj.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2年
7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
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承诺函为准);
(
7)涉及正在诉讼案件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
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29
日
18
时
00分至
2025
年
8
月
4
日
18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
5
.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仅需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1日9时30分(即开标时间),投标人应于该项目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0”代替。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
2025年8月21日9时30分。投标人按照交易平台提示对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解密等操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第一信封解密失败等情况,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
(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7
.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五常市交通运输局
电
话:
0451-56660901
招
标
人:五常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联
系
人:
康先生
电
话:
0451-5580238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451-51056485-802
电子邮箱:
zhongkezixun@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