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市林辅耕地流转及升级改造项目招标计划
- 项目名称: 五常市林辅耕地流转及升级改造项目
- 范围: 道路重建项目涵盖11个林场及1个苗圃,共计28条道路,里程64.497公里,林中混居3条道路,长度5.848公里。设计速度为15km/h,道路等级为林区四级公路,砂石路面,路面结构为3cm砂土磨耗层及30cm山皮石垫层,路面宽度在3.5m-5.5m之间;地力提升工程:地力提升项目为平整土地两块,均位于冲河林场,面积为477641平方米,716亩;管涵56道
项目详情
黑龙江省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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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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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常市林辅耕地流转及升级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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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名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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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常市广源农林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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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批准文件
及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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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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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重建项目涵盖11个林场及1个苗圃,共计28条道路,里程64.497公里,林中混居3条道路,长度5.848公里。设计速度为15km/h,道路等级为林区四级公路,砂石路面,路面结构为3cm 砂土磨耗层及30cm山皮石垫层,路面宽度在 3.5m-5.5m之间;地力提升工程:地力提升项目为平整土地两块,均位于冲河林场,面积为 477641平方米,716亩;管涵56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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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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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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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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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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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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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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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交易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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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预估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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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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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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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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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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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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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4.9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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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或投标准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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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1资质最低要求: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
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应提供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网页截图。
1.2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投标人拟派项目总工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或以上职称,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总工。
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连续三个月(2025年11月-2026年1月)在本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是6类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工程(地下结构)、交通工程等专业。
1.3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21年1月 1 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完成且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的项目,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独立完成过1项四级或四级以上的公路工程
投标人业绩应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1.4财务最低要求:
(1)2024年度的流动比率(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2)营运资金:2024年度流动资产-2024年度流动负债+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不得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注:2025年及以后成立的企业此项不作要求。
1.5信誉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公路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4年度全国公路从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施工单位提出的投标申请;
注:1.2024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2024年度全国公路从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中无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以2023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全国公路从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中结果为准。
2.公路施工企业初次进入某省级行政区域时,其信用等级按照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尚无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公路施工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A级对待。
3.2024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24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不一致的,以较低的为准。
(2)须提供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以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须提供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为准,对属于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自拟),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5)投标人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如有不良纪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投标人如出具《专项信用报告》可按《黑龙江省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执行,信誉要求可只提供《专项信用报告》;如无《专项信用报告》,按信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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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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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计划表所列招标项目信息均为暂定,最终以实际招标时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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