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友好医院黑龙江医院动力中心建设项目中日友好医院黑龙江医院建设项目 (分项:动力中心项目)任家桥变专线10KV电缆工程

黑龙江省发布时间:2023-09-28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中日友好医院黑龙江医院动力中心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分项动力中心项目任家桥变专线10KV电缆工程
  • 项目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48号
  • 规模: 本工程电源由任家桥变10kV出线,沿育林街敷设至保健路,沿保健路与地铁并行途经地铁出口,由保健路转至哈平路、健安街、征仪路、宁安路、长寿路,跨长寿路后进入医大二院院内至动力中心1#中心变电所3H1柜
  • 范围: 2.1项目名称:中日友好医院黑龙江医院建设项目(分项:动力中心项目)任家桥变专线10KV电缆工程 ; 施工图及清单所有内容,并完成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质保期内所有工作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10-20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09-28 14:17:05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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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23147646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ZDLGC0003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日友好医院黑龙江医院建设项目 (分项:动力中心项目)任家桥变专线10KV电缆工程 已由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日友好医院黑龙江医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社会〔 2022〕218号) 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中央预算资金、其余由省政府统筹解决 。招标人为黑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博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中日友好医院黑龙江医院建设项目 (分项:动力中心项目)任家桥变专线10KV电缆工程

2.2建设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 148号

2.3建设规模:本工程电源由任家桥变10kV出线,沿育林街敷设至保健路,沿保健路与地铁并行途经地铁出口,由保健路转至哈平路、健安街、征仪路、宁安路、长寿路,跨长寿路后进入医大二院院内至动力中心1#中心变电所3H1柜。电缆亘长为3318.8米。新设电缆井38座,电缆对接井6座。

2. 4 招标范围: 施工图及清单所有内容,并完成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质保期内所有工作

2. 5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 : 直接票决定标 ,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 6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10月26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4年01月24日。

2. 7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 8 最高投标限价 8772490.51

2. 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 10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需施工的企业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电力 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及以上资质 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承试类五级)及其以上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 机电 工程专业二级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证,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0 23 6 月至 2023年8 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及社保记录核查方式 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 4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按照《 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 》( 黑建规〔 2023〕2 号 )文件规定要求配备,并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3.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如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 6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近3年如有行贿犯罪行为(近三年是指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为准)有判决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犯行贿罪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

3. 7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执行,投标人在“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218.7.239.172:8881/zzcxqqjl.jsp)被通报的欠薪企业,其投标将被否决。

3.8 投标期间,不得存在被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禁止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参与投标或承揽新的建设项目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形(查询渠道: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网站 http://zfcxjst.hlj.gov.cn/index.html)。

3.9 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2021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执行,"105家企业(含外埠企业64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清出哈尔滨市建筑市场"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评标之日,评标之日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3.10 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两起串通投标案件的公告"文件执行,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1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1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材料。下 载时间为 202 3 09 28 15 00分 202 3 10 12 15 00分 (北 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为 202 3 10 20 09 30 分。网 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新版评标系统软件技术支持电话:14798027000。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 标时间 202 3 10 20 09 30

7.3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 -建设工程(http://www.hrbggzy.org.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 隋女士 联系方式: 0451-55667171。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 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 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举报电话:0451-84664837。

10.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 1号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0451-86772011

人: 黑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明街 11号

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451 - 82671192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博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华山路 10号万达商务楼四号楼409室

人: 隋智慧

话: 0451-55667171

电子邮件: hljbrzb@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