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老槽河国家级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四标段

漠河市发布时间:2026-01-05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计划公告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老槽河国家级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四标段
  • 项目地址: 漠河市老槽河幸福河湖
  • 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老槽河国家级幸福河湖建设项目 ;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河湖管护必需的智慧监管设施建设) 2.5质量标准:合格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26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6-01-05 11:28:41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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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16206550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老槽河国家级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四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黑龙江省水利厅以《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漠河市老槽河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的批复》黑水发〔2025〕44 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100%,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漠河市水利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漠河市水务局,现对第四标段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编号:ZZ54034GC00100089。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老槽河国家级幸福河湖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漠河市老槽河幸福河湖 2.3交货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0日,总工期335日历天。供货应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具体以招标人通知实际发生为准。 2.4招标范围: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河湖管护必需的智慧监管设施建设)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为第四标段。 2.7招标控制价:4,867,429.61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2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只接受一个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则应具备所投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包含但不限于授权代理协议、经销合同等)。 3.3信誉要求: 3.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投标截止日起前3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进行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兼投。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1月6日09时00分至2026年1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0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须在开标时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6年1月26日09时00分; 7.3评审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漠河市水务局 地址:黑龙江省漠河市西林吉镇 联系人:贾桐 电话:18645765555 招标人:漠河市水利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黑龙江省西林吉镇河东一区 联系人:蔡鹏程 电话:15045705077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联 系 人:封雷、张剑 电    话:0451-81888888-3101 电子邮件:yw10@zzgj.net.cn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