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河市2026年北极村、西林吉镇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监理

漠河市发布时间:2026-02-03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计划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漠河市2026年北极村西林吉镇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监理
  • 项目地址: 漠河市北极村
  • 范围: 2.1项目名称: 漠河市2026年北极村、西林吉镇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 漠河市北极村、西林吉镇; 2.3建设内容:低质林改造、草地补植、耕地深松、小流域河道岸坡(滨岸带)采用景观灌木和种植草地的措施 ; 准); 2.4建设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3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1月30日,总工期:261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工程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监理服务期限:2026年3月15日开工至2026年11月30日,共计261日历天(注:上述服务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服务期限按监理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7招标控制价:21.25万元;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1-0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25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6-02-03 09:51:13
存证哈希值:
E5CBC5B1EC3DF63B4E85EF62625FBBD4000875CA37240CDC41FF153CB866AE21
区块高度:
18026508

漠河市 2026年北极村、西林吉镇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 SLJL0000G2601280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漠河市 2026年北极村、西林吉镇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监理 已由 漠河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漠水建字 [2026]1号 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漠河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漠河市 2026年北极村、西林吉镇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监理

2.2 建设地点 漠河市北极村、西林吉镇

2. 3建设内容: 低质林改造、草地补植、耕地深松、小流域河道岸坡 (滨岸带)采用景观灌木和种植草地的措施。 (实际建设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4建设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 6 3 15 ,计划竣工日期: 20 26 11 30 ,总工期: 261日历天 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工程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监理服务期限: 202 6 3 15 开工至 202 6 11 30 共计 261日历天 注:上述 服务期 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 实际服务期限按监理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7 招标控制价: 21.25 万元

2.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 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监理服务的能力。

3.2拟派的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水利水电工程)证书或水利部颁发的 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需提供至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 2025年 11 月至 202 6 0 1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

3.3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阶段,同时提供近三年( 202 2 01月01日-202 4 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真实、有效、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5 信誉要求: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

3.5.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记录”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提供 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期间内 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3.5.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 202 3 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提供 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期间内 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3.5.3 投标人不得在“2021年以来省厅组织的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飞检及交叉检査存在问题的通报名单中”(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参.位的通报》黑农厅函(2023)214号文件通报名单中),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

3.5. 4 202 3 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有在招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的。(公示期内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行政处罚决定、相关官方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载明事实对投标人承诺核实,各投标人需谨慎承诺。)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 6 02 03 09 00分至202 6 02 10 09 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 .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在线下载。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2 02 6 02 25 09时00分

开标时间为: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 .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 开标时间起 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 202 6 02 25 09时00分。

6.3开标地点: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130-2号)。(投标人无需到场)

7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 公共资源交易网。

8 .其他

8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 .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9 .联系方式

人:漠河市水务局

址: 漠河市

人:贾 先生

话: 0457-2881503

人:漠河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址:漠河市

人: 郑先生

话: 0457-2887279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龙至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中源大道 11088号凯利广场西区5号楼第1-3层西5-20号

人: 张女士

联系电话: 18646530596

电子邮箱: hljlzxzbdl@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