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肇兰新河防洪治理项目勘测设计
- 项目名称: 黑龙江肇兰新河防洪治理项目勘测设计
- 项目地址: 哈尔滨市松北区
- 规模: 本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招标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测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包括主体工程、征占地移民补偿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
- 范围: 2.1项目概况:肇兰新河防洪体系包含幸福排干、青肯泡滞洪区和肇兰新河,是为解决安达闭流区而建造的滞洪、排洪工程 ; 肇兰新河干流青肯泡滞洪区至肇兰新河呼兰河回水堤河段,治理河长80.67km,治理工程均为达标建设 ;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近2025年11月1日起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02
项目详情
黑龙江肇兰新河防洪治理项目勘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肇兰新河防洪治理项目勘测设计
已由
黑龙江省
水利厅
以
招标
编号:
SLSJG2026-6001
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黑龙江省大庆地区防洪工程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投资
70%
,省内投资
30%
,招标人为
黑龙江省大庆地区防洪工程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测
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肇兰新河防洪体系包含幸福排干、青肯泡滞洪区和肇兰新河,是为解决安达闭流区而建造的滞洪、排洪工程。肇兰新河为人工开挖的河道,始建于
1966年,起点自青肯泡滞洪区,止于呼兰河二道河子(入呼兰河),青肯泡承接上游东湖水库和幸福排干的下泄洪水,河道走向基本与滨州铁路平行,肇兰新河是呼兰河的重要支流,流域地跨明水县、青冈县、兰西县、安达市、肇东市和哈尔滨松北区,流域面积5210km
2
。
本次肇兰新河治理方案治理规划范围为肇兰新河干流青肯泡滞洪区至肇兰新河呼兰河回水堤河段,治理河长
80.67km,治理工程均为达标建设。肇兰新河堤防的设计防洪标准为20~50年一遇,其中右岸城区段堤防和新建隔堤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堤防级别为2级;其余堤防均为20年一遇,堤防级别为4级
。
2.2建设地点:
哈尔滨市松北区、绥化市肇东市
2.3
主要建设内容
及规模
:
本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招标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测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包括主体工程、征占地移民补偿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
。
2.
4
资金来源:
国家投资
70%,省内投资30%
。
2.5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正式批复和全部服务工作完成止,其中,
2026年
3月30日
前提交满足审查要求的可行性研究阶段成果;可研批复后
30天内提交满足审查要求的初步设计阶段成果;初步设计批复后5天内提交施工图供图计划,按计划提交满足进度要求的施工图;其他单项设计报告按照项目总体进度满足相应审批程序及时间要求提交成果
。
2.6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勘测及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并通过设计审查
。
2.7标段划分:
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3.2.1勘测资质:具备以下(1)或同时具备(2)和(3):
(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
3)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甲级或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甲级资质。
3.2.3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投标人需在全国在线审批平台备案(业务范围包含水利水电)。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近2025年11月1日起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3.4.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
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
3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提供承诺)
3.4.2
投标人
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及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承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9
日
13
时
00
分至
2026
年
2
月
14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
中相关文件。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
6
年
3
月
2
日
09时
0
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
10
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
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②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缴纳保证金,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进一步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公告规定执行。
6
.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7.2
开标时间:
202
6
年
3
月
2
日
9
时
0
0
分。
7.3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130
号)。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
。
9.
其他
9.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2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不给予经济补偿。
10
.
联系方式
监督人:黑龙江省水利厅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
0451-82612292
招标人:黑龙江省大庆地区防洪工程管理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东风新村纬三路
43
号
联系人:
李兆龙
联系电话:
0459-618386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
180
号
联系人:苏锐、张婧羽、周岩青
电话:
0451-82364797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