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二期项目(第一部分)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二期项目第一部分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经济开发区
- 规模: 新建标准化厂房15968.21平方米及配套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33604平方米
- 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二期项目(第一部分)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经济开发区 2.3建设规模:新建标准化厂房15968.21平方米及配套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33604平方米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9-26
项目详情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
及配套设施建设二期项目(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JSG0213G230828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二期项目(第一部分)
已由
泰来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泰来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二期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发改字
[
2022〕
54号文件
批复
,招标人为
黑龙江泰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一般债券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
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二期项目(第一部分)
2.2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经济开发区
2.3建设规模:新建标准化厂房
15968.21
平方米及配套设施
,项目总占地面积
33604
平方米。
2.4招标范围
: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
2.5
计划工期
:
总工期:
3
66
日历天,计划设计工期:
2023
年
9
月
30
日
-2023
年
10
月
30
日;计划施工工期:
2023
年
11
月
1
日
-202
4
年
09
月
30
日。(实际开竣工日期以合同规定时间为准)
2.6
质量
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
7
最高投标限价:
3859.11236
万元;其中,设计最高投标限价:
64.2
万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
:
3794.91236
万元。
2.
8
标段划分:
无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等相应能力,并满足以下条件:
3.1.1施工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
2
工程总承包
项目经理
(
施工项目负责人
与工程总承包
项目经理
可为同一人)
的资格要求:
3.
2
.1 须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
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B证
,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具有相应的项目组织实施能力,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
并提供并提供具有本单位为其缴纳至投标截止日连续三个月(
202
3
年
6
月至
202
3
年
8
月)社保
或
退休人员须提供返聘合同
或
退休人员须提供返聘合同和退休证
。
3.
2
.2 须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
设计项目负责人
、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
。
3.
2
.3 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
3
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具有相应的项目组织实施能力且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
并提供具有本单位为其缴纳至投标截止日连续三个月(
202
3
年
6
月至
202
3
年
8
月)社保
或
退休人员须提供返聘合同和退休证
。
3.3.1设计项目班子人员配备要求:(包括项目负责人在内)给排水专业设计人员1人、暖通空调专业设计人员1人、结构专业设计人员1人、建筑专业设计人员1人、电气专业设计人员1人。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未按此项规定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决投标)
3.
4
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相应的项目组织实施能力,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
。
3
.
5
按照
《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2号
文
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中型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负责人
1人、技术负责人(
具有工程建筑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技术类职称
)
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2人、标准员1
人、材料员
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注: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各专项负责人之间不可兼职(施工负责人除外)
。
3
.
5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及近三年
(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真实、有效、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
3.
6
信誉要求:
(
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包含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提供承诺书
;
(
2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提供承诺书
;
(
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包含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近三年内(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行贿犯罪记录,
提供承诺书。
3.
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并满足以下要求:
(
1
)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在投标前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具备本项目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承担
)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
(
2
)
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
3
)
联合体内分工相同且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
2家
.
3
.
8
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3.
9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3年
0
9
月
05
日
1
6
时
00分至202
3
年
09
月
26
日
09
时
00(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使用本企业锁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登记,未登记或逾期登记以及与前述网站登记不一致的,视为投标无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26日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
开标方式
7.1开标时间:2023年
09
月
26
日
09时00分。
7
.2
开标方式
: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
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hljggzyjyw.org.cn)发布。
9
.
招投标监督
9.1现场监督单位: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
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溪水家园北区
45号楼
电
话:
0452-2799659
9.2招投标投诉受理单位:
9.2.1市营商环境监督举报中心
电
话:
0452-2412346
邮
箱:
qsysjts@163.com
9.2.2泰来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
址:泰来县公园路
130号
电
话:
0452-6886707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黑龙江泰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县泰来镇文博街
105号
联系人:
鲁主任
电
话:
13304828685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王兆大街
59号
联
系
人:
孙宇
电
话:
0451-84310889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