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哈尔滨市城维计划道桥大中修项目人行道专项维修工程(道里区)施工(七标段)招标公告

道里区发布时间:2023-08-28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2023年哈尔滨市城维计划道桥大中修项目人行道专项维修工程道里区施工七标段
  • 项目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
  • 规模: 顾新路(1标段)人行道专项维修工程(人行道新建、边石调整、抹灰等);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09月01日,计划竣工时间2023年09月30日,总工期3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 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哈尔滨市城维计划道桥大中修项目人行道专项维修工程(道里区)施工(七标段);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 2.3建设规模:顾新路(1标段)人行道专项维修工程(人行道新建、边石调整、抹灰等);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09月01日,计划竣工时间2023年09月30日,总工期3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 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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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哈尔滨市城维计划道桥大中修项目人行道专项维修工程(道里区)施工(七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SG0100G230804002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3 年哈尔滨市城维计划道桥大中修项目人行道专项维修工程(道里区)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道里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市、区 5:5 配比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2023 年哈尔滨市城维计划道桥大中修项目人行道专项维修工程(道里区)施工(七标段);

2.2 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

2.3 建设规模:顾新路( 1 标段)人行道专项维修工程(人行道新建、边石调整、抹灰等);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5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 2023 09 01 日,计划竣工时间 2023 09 30 日,总工期 30 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最高投标限价:七标段招标控制价为 1,191,040.37 元;

2.8 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全部内容划分为八个标段,以上各标段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

2.9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3.1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3.3.2 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 3 个月 ( 2023 4 月至 2023 6 月) 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末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如提供虚假信息,其投标將被否决)。参与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如为退休人员或依法提前退休的,则无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需提供人员的退休证明(如退休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等)证明材料;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5 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 2 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

3.6 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6.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 )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6.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结果为准。)

3.6.3 投标人应做出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书面承诺,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执行,被“哈尔滨市政府网站”( 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 )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欠薪企业参与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6.4 本项目将执行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哈住建发 [2022] 市住建局 2022 年度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情况通报》文件规定,黑龙江省百竣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 111 家企业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予以清出我市建筑市场。以上投标人在文件规定的限制期限内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3.6.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材料。下载时间为 2023 08 07 17 00 分至 2023 08 14 17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3 08 28 09 30 分。

5.2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 开标时间: 2023 08 28 09 30 分。

7.3 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 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 - 建设工程( 113.4.248.45:9003 );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 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 : 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10. 其他

1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2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 0451-8469346 58699097 ;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 0451-87383319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 0451-84518543 84518544 84503329

11.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 标 人:哈尔滨市道里区城市管理局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 414

联 系 人:丁健伟

话: 0451-8480076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亿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 469 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 A11-1 1

联 系 人:毕建国、刘强

话: 0451-82377711 8023

电子邮件: ydzbbjg@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