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五常市牛家满族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运营
- 项目地址: 牛家满族镇冮家窝棚北,铁架屯南
- 规模: 1)工程规模 本工程对现状污水处理厂进行升级改造,污水处理规模为10×104m³/d
- 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五常市牛家满族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运营(EPC+O) 2.2招标控制价:5527.98万元; 其中: (1)本项目设计费投标限价:117.60万; (2)本项目工程投标限价: 第一部分费用投标限价:5124.64万元;(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及工器具购置) 其他费用投标限价:285.74万元(包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工程勘察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工程保险费、施工图审查费、竣工图编制费、工程招标代理费、联合试运转费、预备费) (3)本项目运营投标限价: 项目完工后运营期运营费投标限价:4.61元/m3 ; 2.6.1施工图设计:对本项目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和现场服务、工程设计调整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配合等工作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11-15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五常市牛家满族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运营(EPC+O) 项目编号:ZC2022-05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五常市牛家满族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运营(EPC+O)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五常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五常市牛家满族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运营(EPC+O)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五发行审字〔2022〕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五常市常兴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剩余部分建设单位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五常市常兴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O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五常市牛家满族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运营(EPC+O) 2.2 招标控制价:5527.98万元; 其中: (1)本项目设计费投标限价:117.60万; (2)本项目工程投标限价: 第一部分费用投标限价:5124.64万元;(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及工器具购置) 其他费用投标限价:285.74万元(包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工程勘察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工程保险费、施工图审查费、竣工图编制费、工程招标代理费、联合试运转费、预备费) (3)本项目运营投标限价: 项目完工后运营期运营费投标限价:4.61元/m3。 建设期应急运营费用据实结算:中标人签订合同后60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在建设期间污水处理厂因工程施工导致部分处理单元不能使用未能处理污水,需要应急处理并达标排放,中标人根据应急处理方案和应急处理设施的排放标准,提供应急处理设施的投资和及运营费用。应急处理总费用经采购人确认后,双方签订应急处理项目运营协议后实施,应急处理费用据实结算。 2023年度污水处理厂应急处理费用据实结算:应急处理设施经招标人对其处理规模、处理时间确定后,中标人根据要求制定应急处理设施方案与报价,经招标人对其方案与报价确认后并签订补充协议后实施。 2.3 建设规模及范围 (1)工程规模 本工程对现状污水处理厂进行升级改造,污水处理规模为10×104m³/d。 (2)主要工程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有:建设规模为设计水量1万吨/天。将原有的2座CWSBR池改造为2座水解酸化池和EBIS池,同时新建污水深度处理间1座,新建事故池1座,新建中间水池1座,新建消防水池及消防给水泵房1座,新建污泥池1座,配套设备安装、电气等工程; 2.4 建设地点:牛家满族镇冮家窝棚北,铁架屯南。 2.5 计划总工期 设计计划服务日期2022年11月20日至2022年11月30日,总工期10日历天。具体服务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1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3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总工期:336日历天,具体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运营期:按合同约定执行 2.6 招标范围 2.6.1施工图设计:对本项目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和现场服务、工程设计调整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配合等工作。 2.6.2施工:包含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结算、保修、竣工验收等。 2.6.3运营: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 2.7 质量要求: 施工图设计: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施工: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运营: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或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3.2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拟任项目总负责人 1 人: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 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近 3个月(2022 年 6月至 2022 年 8 月)社保缴费明细(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近 3 个月(2022 年 6 月至 2022 年 8 月)社保缴费明细(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设计负责人 1 人,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 3 个月(2022 年 6 月至 2022 年 8 月)社保缴费明细(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施工负责人 1 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未承担其它在建项目。近 3 个月(2022 年 6 月至 2022 年 8 月)社保缴费明细。(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注: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可同时兼任。 运维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不可由其他负责人兼任运维负责人;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注: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可兼任其它负责人。 其他项目副经理满足以上资格条件也可兼任。 3.3 投标人自行对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近三年(2019年10月2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 投标人自行对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查询,以信用中国网址查询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2年10月25日16时00分至2020年11月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招标文件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5日9 时30分。 6.2方式一: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7.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 8. 其他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51165089、51165090;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 8.3按照《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哈发改联〔2021〕107号)的通知要求,自即日起至2022年6月底,在全市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凡掌握、发现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0451-87383186举报邮箱:zjjabc3177@126.com。举报电话:0451-82305644举报邮箱:1211768850@qq.com。 8.4本项目将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五常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 话:0451-51165089 招 标 人:五常市常兴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15946065799 地 址:黑龙省五常市 招标代理机构:中昌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南直路503号 联 系 人:崔女士 电 话:0451-82892555 电子邮件:zhonghcangzhaobi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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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