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市本级高层建筑燃气管道安装工程项目

绥化市发布时间:2024-11-21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绥化市市本级高层建筑燃气管道安装工程项目
  • 项目地址: 绥化市城区内
  • 规模: 新建市政中压管网12.4千米及相关附属设施;改造安装18个高层小区7980户低压、架空、户内管道及相关附属设施; 2.4招标控制价:28,307,554.47元;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7月15日,总工期208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 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包含的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范围: 2.1项目名称:绥化市市本级高层建筑燃气管道安装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绥化市城区内; 2.3建设规模:新建市政中压管网12.4千米及相关附属设施;改造安装18个高层小区7980户低压、架空、户内管道及相关附属设施; 2.4招标控制价:28,307,554.47元;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7月15日,总工期208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 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包含的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2-12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4-11-21 15:07:43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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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999367

绥化市市本级高层建筑燃气管道安装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Z1200G241119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绥化市市本级高层建筑燃气管道安装工程项目 已由 绥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同意开展前期工作 关于绥化市市本级高层建筑燃气管道安装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绥发改〔 2024 66 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绥化市房屋和公用事业指导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源为 一般债劵资金及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伟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绥化市市本级高层建筑燃气管道安装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 绥化市城区内

2.3 建设规模:新建市政中压管网 12.4 千米及相关附属设施 ; 改造安装 18 个高层小区 7980 户低压、架空、户内管道及相关附属设施

2.4 招标控制价: 28,307,554.47

2.5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 24 12 2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 25 7 15 日,总工期 208 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包含的全部内容;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 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含)及以上资质, 同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 (GB1) 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 3 个月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2024 8 月至 2024 10 月),本单位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同时提供社保部门查询网址及验证信息,验证信息包括验证码等(以账号登录方式验证的,提供社保号、身份证号及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建办市函 [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3 本次招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 2 号)的 要求 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以上人员仅要求项目经理提供相关证件,其他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

3. 4 信誉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 5 投标人须 “针对本项目做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

3. 6 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 7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 2024 11 21 17 00 分至 2024 11 28 17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 4 12 12 09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时间及地点

7.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http://www.hljggzyjyw.org.cn/ ),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7.2 开标时间为 202 4 12 12 09 00 分。

7. 3 开标 地点 为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

9. 其他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 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绥化市建设工程监测中心

话: 0455-8317044

人:绥化市房屋和公用事业指导服务中心

址:绥化市北林区新华街房产大厦 7

人:杨先生

话: 0455-276092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伟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 75

人: 李先生

话: 0451-51093122

电子邮件: wdzb2512@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