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宝清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特许经营权项目
- 项目地址: 宝清县
- 规模: 中心,覆盖周边规模以下养殖场(户),采取定期收集处理畜禽粪污等技术措施,生产固态及液态有机肥
- 范围: 2.1项目名称:宝清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特许经营权项目; 2.2建设地点:宝清县; 2.3项目概况:项目以宝清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大户为中心,覆盖周边规模以下养殖场(户),采取定期收集处理畜禽粪污等技术措施,生产固态及液态有机肥 ; 新建1个畜禽粪污处理中心、16个村屯集中粪便收集点、36个钢结构保温发酵车间、12家液态肥贮存池和50家规模养殖场及养殖大户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及相关设备购置安装及项目运营(其中:1个畜禽粪污处理中心、16个村屯集中粪便收集点、36个钢结构保温发酵车间、12家液态肥贮存池和50家规模养殖场及养殖大户畜禽粪污处理设施等土建工程已由原中标单位建设完成,本次招标的中标单位只对本次招标的设备采购及安装,和全县推进整体项目的特许经营权运营负责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3-21
项目详情
宝清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特许经营权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QT0702G23022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
标
项目宝
清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特许经营权项目已由相关文
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宝清县畜牧兽医总站
,资金来源
为
企业自筹资金
,招
标人为
宝清县畜牧兽医总站
,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众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目的特许经营权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宝清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特许经营权项目;
2.2建设地点:宝清县;
2.
3项目概况
:
项目
以宝清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大户为中心,覆盖周边规模以下养殖场
(户),采取定期收集处理畜禽粪污等技术措施,生产固态及液态有机肥。通过实施本项目,宝清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100%,粪污处理
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
100%;
2.
4
运作模式:
建设
-
运营
-移交;
2.5特
许经营期
限
:
合作期
27年1个月,其中建设期1个月,
运营期
27
年
,
如建设期延长或缩短,则合作期限相应调整,运营期保持不变
;
2.6回报
机制:
使用者付费。
投标人中标后须在项目所在地成立项目公司
,
所生产有机肥收入归特许经营者所有,通过
运营收入收回项目投资并获得合理回报
;
2.7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资金。
项目完成建设并正式进入运营期后,经政府验收和审计部门结算审计后可申请拨付项目中央补贴资金(不超过该项建设投入资金的
50%),如验收不合格,将无法获取中央补贴资金;
2.8招标范围:
新建
1个畜禽粪污处理中心、16个村屯集中粪便收集点、36个钢结构保温发酵车间、12家液态肥贮存池和50家规模养殖场及养殖大户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及相关设备购置安装及项目运营
(其中:
1个畜禽粪污处理中心、16个村屯集中粪便收集点、36个钢结构保温发酵车间、12家液态肥贮存池和50家规模养殖场及养殖大户畜禽粪污处理设施等土建工程已由原中标单位建设完成,
本次招标的中标单位只对本次招标的设备采购及安装,和全县推进整体项目的特许经营权运营负责。原中标单位已完成的工程,经政府相关部门审计和验收合格后移交给本次中标单位,本次中标单位按最终审计金额向原中标单位支付)
;
2.
9
质量标准
:
(
1)建设标准:
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
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
合格
标准;
(
2)运营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
合格
标准;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1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7,997,626.43元(含设备及安装金额
1115.7286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
2
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
授权人
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
授权人
均无行贿受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出具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5
资格审查方式:本
项目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下载时间为 202
3
年
02
月
28
日
09
时
00分至202
3
年
0
3
月
07
日
09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
源交易网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
3
年
0
3
月
21
日
09时
0
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为202
3
年
0
3
月
21
日
09时
0
0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其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宝清县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张
先生
联系电话:
0469
-
5166702
招
标
人:
宝清县畜牧兽医总站
联
系
人:李
先生
电
话:
0469-2617501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众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道外区太古街
341号
联系人:
付先生
电
话:0451-
59578777
邮
箱:
hljzlgczx@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