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鸡东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2021年度监理工程
- 项目地址: 鸡东县
- 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鸡东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2021年度)监理工程 2.2建设地点:鸡东县 2.3建设规模:灌区总建设水田面积31.19万亩 ; 渠道衬砌工程16.535km,其中光荣干渠衬砌0.45km,向密南干衬砌12.655km,亮鲜北干衬砌3.43km;建筑物工程共15座,其中渠首改造1座,水闸5座,渡槽1座,涵洞4座,农桥4座;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工程6处,均为建筑物涉及的闸门及启闭设备
- 报名结束时间: 2021-11-15
项目详情
黑龙江省鸡东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2021年度)监理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0601G21102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鸡东灌区服务中心以鸡灌呈 [2021]35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鸡东灌区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单位为鸡东灌区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中京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鸡东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鸡东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2021年度)监理工程
2.2建设地点:鸡东县
2.3建设规模:灌区总建设水田面积31.19万亩。一标段主要建设内容:渠道衬砌工程16.535km,其中光荣干渠衬砌0.45km,向密南干衬砌12.655km,亮鲜北干衬砌3.43km;建筑物工程共15座,其中渠首改造1座,水闸5座,渡槽1座,涵洞4座,农桥4座;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工程6处,均为建筑物涉及的闸门及启闭设备。二标段主要建设内容:渠道防冲刷段3处,共380m。渠道改造段1处,长度160m;建筑物工程77座,其中渠首改造2座,水闸23座,跌水4座,渡槽13座,涵洞22座,农桥13座;交通工程修筑道路6条,总长度12.1km,其中混凝土路6.3km,火烧矸道路5.8km,道路两侧植树种草;东明渠首房屋翻新1处;渠首标准化管理及宣传警示建造3处,分别为东明渠首、长安渠首及平阳渠首;渠道堤顶安全护栏建设3.77km;建筑物名牌标志98个;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2处;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31处,其中建筑物水闸闸门及启闭设备23处,原水闸闸门及启闭设备维修改造8处。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1月19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1月8日,共355日历天 (具体天数以施工天数为准)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控制价:966,400.00元人民币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本监理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和设计工作进度结算、竣工结算审核等工作;监理服务期限: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保修期结束。二标段主要建设内容:渠道防冲刷段3处,共380m。渠道改造段1处,长度160m;建筑物工程77座,其中渠首改造2座,水闸23座,跌水4座,渡槽13座,涵洞22座,农桥13座;交通工程修筑道路6条,总长度12.1km,其中混凝土路6.3km,火烧矸道路5.8km,道路两侧植树种草;东明渠首房屋翻新1处;渠首标准化管理及宣传警示建造3处,分别为东明渠首、长安渠首及平阳渠首;渠道堤顶安全护栏建设3.77km;建筑物名牌标志98个;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2处;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31处,其中建筑物水闸闸门及启闭设备23处,原水闸闸门及启闭设备维修改造8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总监必须具备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企业应具有灌区类施工监理工作经验,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提供在本企业连续缴纳3个月(2021年7月至2021年09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如不提供或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工程师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监理工程师须提供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监理人员培训证书,工程监理企业书面聘任文件和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文件;监理员须提供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中专及以上学历证书、监理人员培训证书和工程监理企业书面聘任文件。)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1年10月21日09时00分至2021年10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3招标文件0元/份,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投标人点击"文件获取",选择拟参与的交易项目,在线缴纳文件费。投标单位在交易平台购买完招标文件后,应立即在系统中选择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可选择现金银行汇款方式,也可选择工程保证保险方式。因工程保证保险的申请、评估、保单签发、交易平台系统鉴收需要一定的时间,请选择工程保证保险方式的投标单位及时完成申请资料填写等工作,以免因为未完成后续流程,不能按时上传投标文件。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5日09时30分
6.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远程解密即可);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标准化交易场所-永泰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平路162号九州电气写字楼3层)。
其他事项
6.3.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工程量清单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要求进行投标。
6.4.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6.5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新版评标系统软件技术支持电话:14798027000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其他
9.1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9.2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2018年09月1日-2021年09月1日)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9.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鸡东县水务局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13836571909
招标人:鸡东灌区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467--5575305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京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88号龙海世纪大酒店四楼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451-89576555
邮箱:zhongjingguoji@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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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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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