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城加速器标准厂房外立面改造工程(一期)施工一标段

黑龙江省发布时间:2023-08-02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科技创新城加速器标准厂房外立面改造工程一期施工一标段
  • 项目地址: 哈尔滨市松北区
  • 规模: 拆除原有外墙至抹灰层,喷涂聚氨酯发泡保温层,涂刷外墙防水涂料,改造原有散水坡等 ; 2.3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 2.4计划工期: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61日历天(具体时间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括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
  • 范围: 2.1项目名称:科技创新城加速器标准厂房外立面改造工程(一期)施工 2.2建设规模:拆除原有外墙至抹灰层,喷涂聚氨酯发泡保温层,涂刷外墙防水涂料,改造原有散水坡等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8-25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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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城加速器标准厂房外立面改造工程(一期)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Z0101G2308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请示文件哈高开基呈【 2023 130号 已由 主管部门批示 ,资金来源为 自有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广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科技创新城加速器标准厂房外立面改造工程(一期)施工

2.2建设规模:拆除原有外墙至抹灰层,喷涂聚氨酯发泡保温层,涂刷外墙防水涂料,改造原有散水坡等 (具体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 哈尔滨市松北区

2.4计划工期: 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61日历天 (具体时间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 完成上述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括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 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 2 个标段,本项 目不允许 兼投兼中

2.8招标控制价: 一标段: 7887060.95元;二标段:6509975.98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能独立承担该项目的施工工作、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一级 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同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人为项目经理在近3个月( 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 )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等,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或其退休单位所出具的加盖公章的退休证明。如提供虚假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性,一经招标人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中标资格。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拟派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成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填报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 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 资料 。下载时间为 20 23 8 3 9 00 20 23 8 10 9 00 (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 须注意 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 招标文件 ,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 ,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 8 25 9时30分 潜在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 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远程解密即可)。

6.2开标时间 2023年 8 25 9时30分。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 号市民大厦四楼)。

6.3其他事项

6.3.1.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该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6.3.2. 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4009980000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 -建设工程( http://113.4.248.45:9003/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 上发布。

9.其他

9.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

9.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信用黑龙江(https://credit.hlj.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严重失信名单。

9.3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 202 2 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 文件规定, 111 家企业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清出哈尔滨市建筑市场;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对黑龙江省福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 192家企业整改情况的公示 文件执行 被限制投标 按照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责令大庆市美林照明装饰有限公司等163家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 〔2023〕1525号” 文件执行 被限制投标 以上投标人在文件规定的限制期限内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9.4本项目将按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黑龙江京阀管道配件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通报"文件执行,列入上述文件内的6家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9.5 本项目将按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松北区在建项目责任单位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筑工人违反《信访条例》的警示公告"文件执行,对且拒不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协调处理的首批黑龙江远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9家施工(总包)单位和劳务单位作出两年内不得在松北区参与招投标活动及直发包登记备案,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9.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 . 7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58799236。

10.联系方式

项目招 标投标监督部门与受理投诉单位: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 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西大道 2829号

话: 0451-58799237

人: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高新区创新三路 95号17号楼2楼

联系人: 王先生

话: 0451-84348175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广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南十四道街 37号

人: 先生

话: 0451-88922842 -609

邮箱: hljgzhrb@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