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漠河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附属用房项目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漠河市
- 范围: 2.1项目名称:漠河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附属用房项目;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内容:新建附属用房1座,单层建筑,建筑面积867.50平方米,以及检察院场区配套工程 ; 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9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2月30日,120日历天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8-31
- 开标时间: 2022-08-31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FJSG1304G220801002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漠发改
[2022]109号文件
批准建设,
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出资比例
100%
,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漠河市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省巳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漠河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附属用房项目
;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内容:
新建附属用房
1座,单层建筑,建筑面积86
7.50
平方米
,
以及检察院场区配套工程。
2.4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漠河市
2.5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2.6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2年
9
月
1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
2
年
12
月
30
日,
120
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招标控制价:
4,274,196.16
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
,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
建筑
工程专业二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连续3个月的社保记录(
2022年5月至2022年7月,
并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查询不到投标将被否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包括项目负责人
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
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注:投标人应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登记并添加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所登记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中人员一致,并提供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予以证明。
3.4
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
(
1)投标人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选择:“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
近三年(
2019年7月至2022年7月)
信用查询,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提供投标人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不足三年的新企业以成立年限为准
);
(
2)
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
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
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
2019年7月至2022年7月,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
,
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
,
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
提供投标人在
“
中国裁判文书网
”
网站中行贿犯罪记录行为的网页截图
,不足三年的新企业以成立年限为准
);
(
3)投标人应做出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条规定,相关投标均无效。
3.
6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及图纸
。下载时间为
2022
年
8
月
9
日
17
时
0
0分至202
2
年
8
月
16
日
17
时
0
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
8
月
31
日
09
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为
2022年
8
月
31
日
09
时
00分
,
开标地点
:大兴安岭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6.2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http://www.hljggzyjyw.org.cn/),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
不
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本项目将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10
.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漠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
0457-2889589
招
标
人:
漠河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
漠河市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457
-
2886021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巳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松北区祥安南大街
903号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0451-89972888
电子邮件:
hljswgc
@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