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工园区场地平整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同江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工园区场地平整项目监理
- 项目地址: 同江市经济开发区
- 规模: 厂区部分建设主要内容为清理稻田土约7.35万立方米、回填土方约57万立方米 2.4招标控制价:69.3万元 2.5服务期限:2023年03月10日至2023年04月30日,共计51日历天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和地方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并按《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有关规定执行,并提供近3个月(2022年11月-2023年01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3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必须是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并满足《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有关规定
- 范围: 2.1项目名称:同江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工园区场地平整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同江市经济开发区 2.3建设规模:厂区部分建设主要内容为清理稻田土约7.35万立方米、回填土方约57万立方米 2.4招标控制价:69.3万元 2.5服务期限:2023年03月10日至2023年04月30日,共计51日历天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和地方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并按《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有关规定执行,并提供近3个月(2022年11月-2023年01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3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必须是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并满足《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有关规定
项目详情
中标候选人
公示
同江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工园区场地平整项目)监理已于
2023年03月02日09时00分在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按招标文件的评标方法和定标方式已确定中标人。
1、
项目名称:
同江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工园区场地平整项目)监理
2、招标人
:
黑龙江同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3、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国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中标信息: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中标候选人
按综合得分
由高到低排序前三名为:
第一名:
佳木斯市佳城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得分:
94.02分
第二名:希格玛鲁班国际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得分:
90.69分
第三名:佳木斯合林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得分:
89.28分
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预中标人。
预中标人:
佳木斯市佳城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预中标价:
陆拾肆万伍仟元整(¥
645,000.00元)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和地方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服务期
:
2023
年
03
月
10
日至
202
3
年
04
月
30
日,共计
51
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啜秀兰
证书编号:
23004458
6、否决投标情况:北京中油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与佳木斯市东方建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未响应投标有效期,未通过响应性评审,按投标无效处理。
7、公示时间:2023年03月03日至2023年03月05日
8、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同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0454-2934751
招
标
人:黑龙江同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同江市杏林路
8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0454-2929233
代理机构:黑龙江国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国际会展中心黄河路
214-2号(强军科技孵化器)315室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0451-82278507/0451-82278508
以上结果公示三
日,公示期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如无异议,预中标人即为
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