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鸡泽县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及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监理
- 项目地址: 鸡泽县城区内
- 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安工程估算价9562万元,建设地点:鸡泽县城区内 ; 包括鸡泽县城市供水整体智慧水务能力建设,供水管线在线监测及漏损监测硬件、供水调度系统、调度中心的建设;九鼎路(椒乡大街-毛遂大街)、人民路(椒乡大街-毛遂大街)、好谦路(椒乡大街-毛遂大街)供水管网建设,共计6458米;鸡泽县城区内10个小区供水泵房二次加压设施改造;地表水厂、椒乡水厂、人民路水厂和热备水源井更换及购置大功率应急柴油发电机5台;地表水厂新增蓄水池2座;用水户水表升级为智能远传水表15900个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1-0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1-13
- 开标时间: 2025-12-03
项目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鸡泽县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及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 HBZZ-2025-03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鸡泽县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及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监理 已由 鸡泽县 行政审批局以 鸡发改招标核字 [2025]1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鸡泽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除申请上级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政府根据县财力情况筹措 ;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鸡泽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委托代理机构为 河北中振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进行招标。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安工程估算价 9562万 元,建设地点:鸡泽县城区内。
2.2 本次招标范围: 包括 鸡泽县城市供水整体智慧水务能力建设 , 供水管线在线监测及漏损监测硬件、供水调度系统、调度中心的建设 ; 九鼎路 (椒乡大街-毛遂大街)、人民路(椒乡大街-毛遂大街)、好谦路(椒乡大街-毛遂大街)供水管网建设,共计6458米 ; 鸡泽县城区内 10个小区供水泵房二次加压设施改造 ; 地表水厂、椒乡水厂、人民路水厂和热备水源井更换及购置大功率应急柴油发电机 5台 ; 地表水厂新增蓄水池 2座 ; 用水户水表升级为智能远传水表 15900个 。
?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950000.00元
2.3 计划监理服务期: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保修期 结束止 , 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 / 个日历天,从 / 年 / 月 / 日起,至 / 年 / 月 / 日止。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 / 个日历天。
2.4 其他: 质量标准: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 人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 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 ;
3.2 本次招标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3.3 自 20 22 年 11 月 01 日以来完成过 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监理 业绩(附中标通知书、 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等资料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期限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 须体现出公司名称 );
3.4 / 。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5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
? 3.6 自 202 2 年 11 月 01 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完成过 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监理 业 绩(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等资料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期限以合同 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须体现出总监理工程师名称 );
3.7 本次招标 (□允许/ ? 不允许)拟派总监 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允许的,应满 足下列要求:
3.7.1 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
□3.7.2 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 / ;
3.8 / 。
(三)其他
3.9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的信息为准 );
3.10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法 [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 ,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将否决其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1- 07 00:00至2025-11- 13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12 - 03 0 9 : 0 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 “双盲”评审,远程异地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隐藏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 招标人: 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人: 霍现锋 ;电话 : 0310-7516388;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中振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 王经理;电话: 0310-540618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0-7522236
电子邮箱: jzxjsj@126.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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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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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振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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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鸡泽县行政中心南区 |
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英才路 5号日昇大厦4号楼4层40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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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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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霍现锋 |
联系人: |
王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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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310-7516388 |
电话: |
0310-54061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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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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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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