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办公家具设备搬迁项目-成交公告

河南省发布时间:2024-12-03来源: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项目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河南省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办公家具设备搬迁项目

项目详情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竞谈-2024-55
2、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办公家具设备搬迁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6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2月02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豫政采(2)20242067-1 搬迁业务技术用房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昆明理想搬家服务有限公司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青云街道金沙路232号商铺 725,500.00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河南省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办公家具设备搬迁项目 搬迁业务技术用房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满足采购人要求 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搬迁任务,满足采购人进度要求 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陈星、张银普、李莉(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的《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收费金额:12,334.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质疑和投诉渠道 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公安厅
地址:郑州市金水路9号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方式:0371-658826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厂路80号158号楼
联系人:李静、刘恒、李昆录
联系方式:0371-68982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静、刘恒、李昆录
联系方式:0371-6898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