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办公家具设备搬迁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河南省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办公家具设备搬迁项目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1-2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1-29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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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河南省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办公家具设备搬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hnsggzyjy.henan.gov.cn/)交易平台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02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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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豫财竞谈-2024-55 | |||||||||||
| 2、项目名称:河南省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办公家具设备搬迁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 4、预算金额:2,091,700.00元 | |||||||||||
| 最高限价:20917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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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搬迁业务技术用房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5.2标包划分:共划分一个标包。 5.3服务期限: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搬迁任务,满足采购人进度要求。 5.4服务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无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1)供应商须具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供应商提供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单位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6)供应商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4年11月27日 至 2024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hnsggzyjy.henan.gov.cn/)交易平台系统 | |||||||||||
| 3.方式:供应商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hnsggzyjy.henan.gov.cn/)”网站免费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市场主体信息库入库登记指南(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类)》。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4年12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五)-2(郑州市经二路12号)。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启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开启响应文件,到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进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平台,按提示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的解密、答疑澄清(如有)、谈判报价等(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7.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等。 7.2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供应商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启会议,开启采用“远程不见面”开启方式,开启大厅的网址(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确定的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启活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最后报价等。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手册》。 7.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的《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河南省公安厅 | |||||||||||
| 地址:郑州市金水路9号 | |||||||||||
| 联系人:周老师 | |||||||||||
| 联系方式:0371-65882606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厂路80号158号楼 | |||||||||||
| 联系人:李静、刘恒、李昆录 | |||||||||||
| 联系方式:0371-68982007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李静、刘恒、李昆录 | |||||||||||
| 联系方式:0371-689820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