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丹江口至襄阳段不衔接段航道整治工程航标、航标艇等配套工程DXHDPT-1标段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湖北省发布时间:2026-02-04来源: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汉江丹江口至襄阳段不衔接段航道整治工程航标航标艇等配套工程DXHDPT1标段
  • 项目地址: 汉江丹江口至襄阳段航道位于汉江中游上段,根据汉江干流梯级开发方案,该段航道涉及崔家营
  • 规模: 本项目工程河段总长约101公里,工程航道建设等级为Ⅲ级,通航1000吨级货船和1000吨级一顶二驳船队,设计航道尺度为2.4米×60米×480米(水深×双线航宽×弯曲半径),通航保证率为98%。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航道工程(疏浚、清障、整治)和航标、航标艇等配套工程(航标、航道管理维护设施、智慧航道工程)。投资概算1.1亿元,建设工期2年。其他
  • 范围: 汉江丹江口至襄阳段不衔接段航道整治工程航标、航标艇等配套工程的制作、试验、运输。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完成航道维护船(航标艇)2艘的制造相关工作;(2)完成航标及其配套设施的建造、布设工作;(3)完成趸船(一艘)的装饰装修工作;(4)完成接岸设施的供水、供电相关工作。(5)完成航道维护船(航标艇)、趸船的深化设计,以及上述相关配套工程的材料设备供应、制造、外购件采购、厂内预组装、防腐、出厂验收、包装、运输、保险、交货、安装、现场调试及试验、报装申请、配合检验、配合招标人取证、组织验收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等工作。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规范为准。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DXHDPT-1。交货地点:以招标人下发的通知为准。。计划交货期:270日历天,具体交货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3月3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通知为准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04

项目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汉江丹江口至襄阳段不衔接段航道整治工程航标、航标艇等配套工程DXHDPT-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403GL-012003001
1.招标条件
汉江丹江口至襄阳段不衔接段航道整治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汉江丹江口至襄阳段不衔接段航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216号)和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汉江丹江口至襄阳段不衔接段航道整治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鄂交函〔2024〕152 号)批准建设。本项目的航标、航标艇等配套工程(以下简称“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湖北省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代建单位为老河口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汉江丹江口至襄阳段航道位于汉江中游上段,根据汉江干流梯级开发方案,该段航道涉及崔家营、新集、王甫洲3个库区河段。项目位于襄阳市樊城区、襄城区、谷城县、老河口市和十堰市丹江口市,上起丹江口大坝下游约7km的陈家港码头,下至襄阳铁桥,航道全长约101km。 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河段总长约101公里,工程航道建设等级为Ⅲ级,通航1000吨级货船和1000吨级一顶二驳船队,设计航道尺度为2.4米×60米×480米(水深×双线航宽×弯曲半径),通航保证率为98%。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航道工程(疏浚、清障、整治)和航标、航标艇等配套工程(航标、航道管理维护设施、智慧航道工程)。投资概算1.1亿元,建设工期2年。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汉江丹江口至襄阳段不衔接段航道整治工程航标、航标艇等配套工程的制作、试验、运输。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完成航道维护船(航标艇)2艘的制造相关工作; (2)完成航标及其配套设施的建造、布设工作; (3)完成趸船(一艘)的装饰装修工作; (4)完成接岸设施的供水、供电相关工作。 (5)完成航道维护船(航标艇)、趸船的深化设计,以及上述相关配套工程的材料设备供应、制造、外购件采购、厂内预组装、防腐、出厂验收、包装、运输、保险、交货、安装、现场调试及试验、报装申请、配合检验、配合招标人取证、组织验收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等工作。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规范为准。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DXHDPT-1。 交货地点:以招标人下发的通知为准。。 计划交货期:270日历天,具体交货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3月3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通知为准。。
2.3其他:(1)本项目将采用分批供货的形式,具体发货数量和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2)本条第2.2款中的计划交货期即投标一览表中的履约期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本公告后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2月05日至2026年02月0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04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bidcloud.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省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南泥湾大道71号汇丰企业总部9号楼
地址:
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9层
邮编:
430035
邮编:
430033
联系人:
孙先生
联系人:
李瑞
电话:
027-83465377
电话:
027-83861967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6年02月04日
附录: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资质等级要求

DXHDPT-1

同时具备:

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有效的钢质一般船舶三级Ⅳ类及以上资质

注: 1 、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并在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 、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含生产条件认可证书和技术许可证)的扫描件(各项证书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3 、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变更内容影响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基本情况表 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记录扫描件。

4 、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5 、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6 、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DXHDPT-1

5 年内承担过 1 个单艘船长 20m 及以上且单个主机功率 100kW 及以上钢制机动船舶的制造业绩。

注: 1 、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 、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具体参数,需额外提供发包人(或采购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3 、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4 、“近 5 年”是指 2021 1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5 、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6 、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7 、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财务要求

DXHDPT-1

投标人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的年营业收入均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

注: 1 、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 近年财务状况表 ,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 、证明材料应附: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财务报表 (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 ) 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但其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 ( 成立以来的经审计财务报表少于 1 个完整年度的不予认可 ) 满足对应年度财务状况最低要求的,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财务最低要求规定。 ( 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

3 、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4 、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5 、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誉要求

DXHDPT-1

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 、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投标人没有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禁止参与项目所在地投标的处罚并且目前正处于有效期内;

4 、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湖北省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市场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 )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4 )其他在 信用中国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 1 、本表中 近三年 是从 2023 1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信誉情况承诺函 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人员

最低

数量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DXHDPT-1

项目负责人

1

高级职称(船舶工程相关专业)。

注:

1 、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 ,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 、证书证明材料应附:( 1 )有效的职称证。( 2 )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主要人员 2025 6 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3 、本招标项目中的船舶工程相关专业是指:船舶与海洋工程结构物设计与制造、船舶动力装置、船舶辅助设备、船舶动力及推进系统、船舶电力及自动化系统、船舶通信与导航系统、船舶特种机械等相关专业。

4 、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供了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的,视为满足相应要求。

5 、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6 、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7 、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 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6  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形式评审

投标文件

在评标过程中,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封面中投标人名称、 投标一览表 中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或生产条件认可证书或技术许可证)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信誉情况承诺函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3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 )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 投标一览表及投标函 未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 投标一览表及投标函 未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

4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一览表、 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财务会计报表、报价文件、技术文件、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

注: 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上述不一致的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

5

联合体投标人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6

报价唯一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 )未填写报价;

2 )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指投标一览表中的报价);

3 )投标一览表中的报价与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不一致。

7

资格评审

营业执照

未提供营业执照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8

资质证书

未提供资质证书(含生产条件认可证书和技术许可证)或提供的资质证书 (含生产条件认可证书和技术许可证) 无效

9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至少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否则属于重大偏差: 1 )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 )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0

资质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 、同时具备:

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有效的钢质一般船舶三级Ⅳ类及以上资质。

2 、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 、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含生产条件认可证书和技术许可证) 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4 、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变更内容影响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记录扫描件。

注: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11

业绩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 、近 5 年内承担过 1 个单艘船长 20m 及以上且单个主机功率 100kW 及以上钢制机动船舶的制造业绩。

2 、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 、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具体参数,需额外提供发包人(或采购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4 5 是指 2021 1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5 、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注: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1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 、投标人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的年营业收入均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

2 、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 、证明材料应附: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财务报表 (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 ) 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但其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 ( 成立以来的经审计财务报表少于 1 个完整年度的不予认可 ) 满足对应年度财务状况最低要求的,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财务最低要求规定。 ( 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

注:( 1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以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中的数据为准;( 2 )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中的数据本身是否准确不纳入本次评标范围,不属于重大偏差。

13

信誉要求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 、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 、投标人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投标人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禁止参与项目所在地投标的处罚并且目前正处于有效期内;

4 、投标人被列入湖北省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市场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5 、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之一:

1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 )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近三年 是指从 2023 1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4 )其他在 信用中国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6 、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信誉情况承诺函 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14

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 、项目负责人, 1 人,具备:

1 )高级职称(船舶工程相关专业)。

2 、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 、证书证明材料应附:( 1 )有效的职称证。( 2 )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主要人员 2025 6 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4 、本招标项目中的船舶工程相关专业是指:船舶与海洋工程结构物设计与制造、船舶动力装置、船舶辅助设备、船舶动力及推进系统、船舶电力及自动化系统、船舶通信与导航系统、船舶特种机械等相关专业。

5 、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供了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的,视为满足相应要求。

15

投标人身份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 )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指营业执照载明的 法定代表人)

4 )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 )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指营业执照载明的 法定代表人)

8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16

响应性评审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对招标人发布的固化清单中的固化内容做实质性修改

17

投标价格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 )投标人的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

2 )投标人的分项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分项报价(如有)超过相应的分项限价(如有)。

18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 )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 )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