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益阳市沅江市黄茅洲镇等2个乡镇村等14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五年投融资创新施工监理
- 项目地址: 黄茅洲镇的民心村
- 范围: 中标人须根据项目进度,及时足额落实项目所需资金,并对融资风险负全部责任。须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相关的投资备案、融资手续及资金监管账户设立等工作。设计责任:承包人须依据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完成项目的勘测设计及相关服务。设计须确保项目能成功申请政府“先建后补”奖励资金,并满足《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贷联动等投融资创新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农发(2023)5号)等国家、行业 及地方现行规范、标准要求,通过审查并满足施工与后期高效运营需求。施工责任:承包人须按照经审查备案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项目所有工程内容的采购与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运营责任:设计阶段参与。运营单位必须前置参与项目设计阶段,从运营维护、成本控制和收益实现角度对设计方案提出优化建议,确保设计满足20年高效运营要求;建设阶段参与。运营单位须全程参与项目建设过程,包括关键节点验收、设备调试等,确保工程质量和顺利过渡到运营期;运营方案。投标人必须编制详尽、可行的20年运营方案,在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提供,作为“评定分离”定标要素。四、履约担保1.履约保函提交:中标人应于中标结果公告后7日内,向招标人提交一份金额为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函(银行业 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保险公司开具的见索即付的保证保险),其有效期须持续至项目通过市级竣工验收之日止。2.融资保障:为保障项目融资落实与顺利实施,中标人还应提供不低于招标上限价的银行授信或等额履约保函作为融资保障。3.违约后果:因中标人未能按时提供上述履约保函或融资保障证明,导致双方未能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签订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将其失信行为上报行政监督部门实施联合惩戒,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 概况: 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提质改造5万亩,其中包括田块整治工程、灌溉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科技推广措施、其他工作及措施等
项目详情
沅江市黄茅洲镇等2个乡镇黄茅洲村等14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五年,投融资创新)施工监理 (项目名称) 沅江市黄茅洲镇等2个乡镇黄茅洲村等14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五年,投融资创新)施工监理第一 标 段 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沅江市黄茅洲镇等2个乡镇黄茅洲村等14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五年,投融资创新)施工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益阳市农 业农村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益农函〔2025〕2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沅江市农业项目事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沅江市农业项目事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沅江市黄茅洲镇等2个乡镇黄茅洲村等14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五年,投融资创新)施工监理第一标段 ;
2.2 建设地点: 黄茅洲镇的民心村、群红村、新丰村、子母城村、柳树坪村、红旗村、黄茅洲村和草尾镇的东红村、和平村、乐园村、上码头村、胜天村、熙和村、新安村2个乡镇14个行政村 ;
2.3项目基本情况: 1.土地平整工程:小田改大田面积5696.34 亩,细部平整31013 亩。2.土壤改良工程: 土壤改良面积 4.75 万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地力培肥(商品有机肥、绿肥种植)。3.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改造泵站共计32处,改造渠道132.017km。(其中排涝渠道83条106.793km,灌渠道39条14.299km,田间渠道30条10.925km)4.田间道路工程:田间道路229条共106.30km,全部为C25砼路面硬化。5.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拟在主要机耕道两侧种植23155 株红叶石楠(冠幅110-119cm,带土球40cm)。香泡混交间隔 5m 种植6.科技推广措施:安装风吸式太阳能杀虫灯1250盏,农业气象小型观测站2处 。
2.4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为二个标段,一标段服务范围为黄茅洲镇的民心村、群红村、新丰村、子母城村、柳树坪村、红旗村、黄茅洲村 (一标段施工监理招标控制价 为1585454.00元 ) ; 二标段服务范围为草尾镇的东红村、和平村、乐园村、上码头村、胜天村、熙和村、新安村 (二标段施工监理招标控制价为1775394.00 元 ) 。
监理工程内容包括: 本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阶段、竣工结算期、缺陷责任期 全过 程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 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 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设备安装监理等 ;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 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总服务期限 505 日历天,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14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自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365日历天 。
2.6 质量要求: 合格及以上 。
2.7 其 他: 2.7.1各投标人只可对本项目其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其所投 的所有标段均为无效投标;
2.7.2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公司劳务合同(包含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和监理员)。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应根据项目财政投资满足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农发〔2020〕61号文件规定(财政投资在5000-10000万元的项目设总监1人,监理工程师3人,监理员6-10人)。本次项目施工过程中按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人员履约管理的通知》 湘农办函 〔2021〕174号文件和益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人员到岗履 约的通知》益农函〔2021〕18号文件要求,将对主要现场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影像识别考勤 管理,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是投标文件中拟定的人员,且已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 合同并依法 办理了社会保险,达不到考勤考核要求的将其违约行为作为不良行为予以记录 并公布。同 时,视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失信联合惩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以上内容均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自行填写)
3.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阶段、竣工结算期、缺陷责任期 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施 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 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 理、设备安装监理等 (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 况自行填写) (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填写)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处于有效期。
(2)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
(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 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 公用工程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处于有效期。具有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 专业☑高级□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 益阳市 行政区域内最多有 □零个□1个☑2个 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 益阳市 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4.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
4.3 入围业绩要求: 不要求类似监理业绩;
要求类似监理业绩。
近 5 年 近 10 年内完成过 1 个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金额为 79.2727 万 元的施工 监理业绩(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原则上不超过招标项目相关指标的50%,年限要求一般为近5年,结构特殊、技术特别复杂的项目可放宽至10年。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自行填写)
注:
(1)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含监理业务手册/工程完工验收文件/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的一份资料即可作为业绩证明文件)以及本项目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为准。
种植业类似工程是指:商品粮、棉、油料、糖料基地、作物种子良繁基地、果苗基地、蔬菜种子良繁基地、种子库、其他农业作物种植基地。
畜牧/兽医类似工程是指:各类鸡、猪、牛、羊等动物养殖场、实验动物房工程、兽医生物制品厂工程、兽医生物实验室、屠宰场、饲料加工厂、草场建设工程。
渔业/渔港工程类似工程是指:渔港工程、水产养殖工程、水产品冷藏加工工程、水产批发市场及配发中心、水产原、良种工程、人工鱼礁工程、渔场建设与修复工程、渔业环境与水产动物保护工程、鱼病防治工程。
农业生态类似工程是指:农业园艺工程、农业废弃物处理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可再生能源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其他农业生态工程。
农田类似工程是指:农田建设项目、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田间工程项目、土地治理工程、烟田基本建设项目。
其他农业工程类似工程是指:上述五类农业工程未包含的其他农业工程。
农业工程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中若包含建筑工程,建筑工程造价超过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最高投标限价的50%或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大于500㎡或项目(标段)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的,可向省级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申请使用住建行业机器管范本进行招标。
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多项竣工验收文件的,以距开标时间最近的文件为准)、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的顺序认定。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同时包含多种类型(专业)的,其工程类型(专业)所对应的工程量应当根据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等资料,以及本项目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进行认定。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入围类似工程业绩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业绩为准。招标工程是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项目。
(2)业绩证明资料与填报信息不一致或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无法确认有效业绩的,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4.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详见外网招标公告时间(北京时间) 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
5.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详见外网招标公 告时间(北京时间,下同) 。请投标人登录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2。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和_ 和 湖南省政府采购网 _(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其他
本招标项目采用机器管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符合电子数据标准规范正确版本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造价软件(如需),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各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咨询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0737-4112086 。
10. 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_ 沅江市农业项目事务中心
地 址: 沅江市巴山西路268号
联 系 人: 周先生
电 话: 1378675310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2)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华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开铺街道新韶西路288号御文雅苑9栋3楼307-312房
项目负责人: 郭卫民 (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项目组其他成员: 蔡加春、刘斌 (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电 话: 0737-428093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3)行政监督部门: 沅江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 沅江市巴山西路268号
电 话: 0737-267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