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二期工程和原二期治理未完工程(安保等5垸)

湖南省发布时间:2026-02-25来源: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二期工程和原二期治理未完工程安保等5垸
  • 项目地址: 岳阳市
  • 规模: 堤防加高培厚45.400公里;护坡总堤长87.560公里;护脚总堤长39.392公里;边坡及软基处理28.950公里;堤身防渗处理129.417公里;堤基防渗处理243.645公里;堤顶路面287.486公里;改造上堤坡道250处;穿堤建筑物处理185座;白蚁治理472.378公里 ; 坝高70米、水电站总装机容量150MW、水工隧洞洞径8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或长度1000米、堤防级别2级的
  • 范围: 堤防加高培厚25.262公里;堤防护坡26.658公里;堤防护脚8.932公里;堤身防渗95.479公里;堤基防51.789公里;穿堤建筑物处理22座 ; 水土保持监测范围为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二期工程和原二期治理未完工程(安保等5垸)水土保持监测
  • 概况: 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二期工程和原二期治理未完工程(安保等5垸)水土保持监测服务; 2.2建设地点:岳阳市(湘阴县、华容县)、常德市(经济开发区、汉寿县、安乡县)、益阳市(沅江市、大通湖区、南县); 2.3项目基本情况:本合同工程由“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二期工程”(简称“二期工程”)和“原二期治理未完工程”两个单项工程组成,两个单项工程范围均分布在安保、沅南、大通湖、育乐、湘滨南湖5个重点垸,两个工程相互交错,互相影响,同时实施,分别进行合同管理及工程验收

项目详情

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二期工程和原二期治理未完工程(安保等5垸)

环境保护监测及验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二期工程和原二期治理未完工程(安保等5垸)(项目名称)2310-000000-04-01-996620(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或湖南省水利厅赋码)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湖南省洞庭湖区近期治理二期工程规划的批复》,发改农经〔2025〕1162号、计农经〔1995〕14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省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填入资金来源渠道)。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测及验收服务项目(咨询服务名称)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人为湖南省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二期工程和原二期治理未完工程(安保等5垸)环境保护监测及验收服务项目;

2.2 建设地点:岳阳市(湘阴县、华容县)、常德市(经济开发区、汉寿县、安乡县)、益阳市(沅江市、大通湖区、南县);

2.3 项目基本情况:

本合同工程由“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二期工程”(简称“二期工程”)和“原二期治理未完工程”两个单项工程组成,两个单项工程范围均分布在安保、沅南、大通湖、育乐、湘滨南湖5个重点垸,两个工程相互交错,互相影响,同时实施,分别进行合同管理及工程验收。

5个重点垸一线堤防总长563公里,二期工程建设内容和规模:堤防加高培厚45.400公里;护坡总堤长87.560公里;护脚总堤长39.392公里;边坡及软基处理28.950公里;堤身防渗处理129.417公里;堤基防渗处理243.645公里;堤顶路面287.486公里;改造上堤坡道250处;穿堤建筑物处理185座;白蚁治理472.378公里。工程永久征收土地1938.04亩,临时征用土地3224.96亩,需搬迁34户113人,拆迁房屋面积11245.25平方米。不涉及生态公益林,未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涉及文物古迹9处。工程施工总工期为54个月。

原二期治理未完工程(安保等5垸)主要建设内容为:堤防加高培厚25.262公里;堤防护坡26.658公里;堤防护脚8.932公里;堤身防渗95.479公里;堤基防51.789公里;穿堤建筑物处理22座。

本工程总投资约68.01亿元,其中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二期工程57.76亿元,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原二期治理未完工程10.25亿元(最终以湖南省发展改革委批复的概算为准)。(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自行选择或填写);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服务期要求:1740天 监测时段应从施工准备期开始至设计水平年结束,监测期约58个月)。

2.6 质量要求:必须满足阶段环境保护验收和项目竣工的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并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7 其他:/。

3、招标范围

环境监测范围为按照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二期工程和原二期治理未完工程(安保等5垸)环境影响报告书、初步设计报告及相关批复文件的要求,编制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二期工程和原二期治理未完工程(安保等5垸)环境监测实施方案,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包含不限于地表水环境监测、施工废污水监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声环境监测、生态调查和人群健康监测等),并根据监测频次定期提交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二期工程和原二期治理未完工程(安保等5垸)季度和年度环境监测报告、阶段监测报告和环境保护监测总报告,环境监测报告必须满足本项目环境管理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编制需要,并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上述所有的报告应按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二期工程、湖南省洞庭湖区原二期治理未完工程这两个工程分别独立成册报送给招标人(委托人)。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自行选择或填写)。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4.1.1 资质要求:

□无特定资质条件

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附表批准的能力范围含环境类别)。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下属机构(包括分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下设机构等)取得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均可认定为投标人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资质要求)

4.1.2 项目负责人资格:

无资格要求

有资格要求: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自行选择或填写)

4.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

4.3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类似业绩;

要求类似业绩。

近5年 近10年内完成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5万元的工程环境监测服务业绩。(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原则上不超过招标项目相关指标的50%,年限要求一般为近5年,结构特殊、技术特别复杂的项目可放宽至10年。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自行填写)

类似工程业绩年限要求原则上为近5年,对于下列结构特殊、技术特别复杂的项目,可将类似业绩要求年限放宽至10年:

①工程规模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和建筑物级别超过3级水工建筑物;

②工程规模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和建筑物级别3级以下水工建筑物,但下列工程规模超过以下范围:坝高70米、水电站总装机容量150MW、水工隧洞洞径8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或长度1000米、堤防级别2级的。

注:

(1)类似业绩关键技术指标及证明材料由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主体库中自行录入,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业绩证明材料与所填报的评审关键信息进行评审。

(2)类似工程业绩必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可查询(提供截图),否则不予认定。并提供中标通知书(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需予以说明)、合同协议书和 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 。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发包人)名称与合同协议书甲方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资料予以说明,否则不予认可。

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的顺序认定。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同时包含多种类型(专业)的,其工程类型(专业)所对应的工程量应当根据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以上资料均不能明确区分的,投标人需补充相关证明材料,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认定,否则不予认可。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入围类似工程业绩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业绩为准。招标工程是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项目。

(3)业绩证明资料与填报信息不一致或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无法确认有效业绩的,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类似业绩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业绩为准。

4.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5 其他:/。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通过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2。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其他

本招标项目采用机器管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各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777-7016,0731-84807016。

10、联系方式

(1)招标人:湖南省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电院街23号

联系人:肖东

电话:15575132787

传真:/

电子邮件:/

(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东塘街道雨花路88号大鸿杰座裙楼四楼

项目负责人:王维宇

项目组其他成员:鞠桔、唐民力、胡海燕

电话:18008415258

传真:/

电子邮件:23970212@qq.com

(3)行政监督部门:湖南省·省本级·湖南省水利厅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370号

电话:0731-8548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