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西湖灌区2025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险工险段处置及维修养护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常德市发布时间:2026-02-27来源: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汉寿县西湖灌区2025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险工险段处置及维修养护工程项目

项目详情

  • 汉寿县西湖灌区管理局的汉寿县西湖灌区2025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险工险段处置及维修养护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于2026-02-27结束,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 一、采购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 :汉寿县西湖灌区2025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险工险段处置及维修养护工程项目
  • 政府采购编号: 汉财采计[2026]000016
  • 委托代理编号:HNCJHS[2026]004
  • 采购项目用途、技术要求、名称及预算:
  • 分包号 分包名称 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元)
    1 汉寿县西湖灌区2025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险工险段处置及维修养护工程项目 详细 2965511.24
  • 二、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 1.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 ()供应商库抽取 ()采购人、专家推荐
  •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址

    •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6-02-27 09:30
    •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6-02-27 09:30
    • 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争性谈判三室
    • 定标时间:2026-02-27 12:10
  • 四、磋商情况

    • 汉寿县西湖灌区2025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险工险段处置及维修养护工程项目
      供应商名称 联系人 报价(元) 综合评分 政策支持扣除比例(%) 政策支持扣除后报价 政策支持原因 评审结果 货物类需求 响应信息
      湖南泽天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曾立波 2955200 95.2 第1名
      广西万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刘景怀 2666960 90.33 第2名
      湖南欣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郭玉清 2953517.65 87.86 第3名
      湖南嘉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章伟 2960200 76.51 第4名
      湖南天松建设有限公司 刘剑锋 2958180 55.02 第5名
  • 五、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

    • 包名 成交供应商 成交金额 成交金额(大写) 联系人 供应商地址
      汉寿县西湖灌区2025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险工险段处置及维修养护工程项目 湖南泽天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955200 贰佰玖拾伍万伍仟贰佰元 曾立波 岳阳市云溪区
  • 六、主要标的信息:

    • 包名 成交供应商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汉寿县西湖灌区2025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险工险段处置及维修养护工程项目 湖南泽天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汉寿县西湖灌区2025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险工险段处置及维修养护工程项目 本项目为汉寿县西湖灌区2025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险工险段处置及维修养护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东风村、西脑湖社区、小河村、乌龙港社区等4个行政村(社区)9 条排水干渠清淤外运;2.富有村六组泵站、东风村十三组泵站等2座泵站全部拆除重建;3.庙嘴村金星泵站、苏家吉村苏家 吉泵站、保南村保南泵站、坡头泵站等4座泵站部分机电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和维修养护;4.余家嘴村十字渠涵闸工程拆除重建;5.坡头村十队渡槽工程、小港村三组过水涵工程、张家汉村灌排渠道工程等进行维修养护等。 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起120日历天 黄陈玲 湘243181964130
  • 七、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 包名:汉寿县西湖灌区2025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险工险段处置及维修养护工程项目
      成员名单:
      职务 姓名 产生方式 参与过程 备注
      组长 郑龙俊 随机抽取 全过程
      成员 高小清 随机抽取 全过程
      采购人代表 傅坤 自行选定 全过程
  •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 代理费金额:20950.00 元,收费标准:按常财办发【2024】7号文收取
  • 九、联系方式

    • 采购人:汉寿县西湖灌区管理局
    • 地 址:汉寿县坡头镇
    • 联系人:刘政宏
    • 联系电话:13973134722
    •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常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肖啸
    • 联系电话:0736-2856016
    • 地 址: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龙阳街道城南社区辰阳中路322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栋102室)
  • 十、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