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二期工程和原二期治理未完工程(安保等5垸)

湖南省发布时间:2026-02-25来源: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二期工程和原二期治理未完工程安保等5垸
  • 项目地址: 岳阳市
  • 规模: 堤防加高培厚45.400公里;护坡总堤长87.560公里;护脚总堤长39.392公里;边坡及软基处理28.950公里;堤身防渗处理129.417公里;堤基防渗处理243.645公里;堤顶路面287.486公里;改造上堤坡道250处;穿堤建筑物处理185座;白蚁治理472.378公里 ; 坝高70米、水电站总装机容量150MW、水工隧洞洞径8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或长度1000米、堤防级别2级的
  • 范围: 堤防加高培厚25.262公里;堤防护坡26.658公里;堤防护脚8.932公里;堤身防渗95.479公里;堤基防51.789公里;穿堤建筑物处理22座 ; 水土保持监测范围为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二期工程和原二期治理未完工程(安保等5垸)水土保持监测
  • 概况: 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二期工程和原二期治理未完工程(安保等5垸)水土保持监测服务; 2.2建设地点:岳阳市(湘阴县、华容县)、常德市(经济开发区、汉寿县、安乡县)、益阳市(沅江市、大通湖区、南县); 2.3项目基本情况:本合同工程由“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二期工程”(简称“二期工程”)和“原二期治理未完工程”两个单项工程组成,两个单项工程范围均分布在安保、沅南、大通湖、育乐、湘滨南湖5个重点垸,两个工程相互交错,互相影响,同时实施,分别进行合同管理及工程验收

项目详情

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二期工程和原二期治理未完工程(安保等 5 垸) (项目名称) 水土保持监测服务 (咨询服务名称)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二期工程和原二期治理未完工程(安保等 5 垸) (项目名称) 2310-000000-04-01-996620 已由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湖南省洞庭湖区近期治理二期工程规划的批复》,发改农经〔 2025 1162 号、计农经〔 1995 1432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湖南省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 (填入资金来源渠道)。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水土保持监测服务 (咨询服务名称)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人为 湖南省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二期工程和原二期治理未完工程(安保等 5 垸)水土保持监测服务

2.2 建设地点: 岳阳市(湘阴县、华容县)、常德市(经济开发区、汉寿县、安乡县)、益阳市(沅江市、大通湖区、南县)

2.3 项目基本情况: 本合同工程由“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二期工程”(简称“二期工程”)和“原二期治理未完工程”两个单项工程组成,两个单项工程范围均分布在安保、沅南、大通湖、育乐、湘滨南湖 5 个重点垸,两个工程相互交错,互相影响,同时实施,分别进行合同管理及工程验收。

5 个重点垸一线堤防总长 563 公里,二期工程建设内容和规模:堤防加高培厚 45.400 公里;护坡总堤长 87.560 公里;护脚总堤长 39.392 公里;边坡及软基处理 28.950 公里;堤身防渗处理 129.417 公里;堤基防渗处理 243.645 公里;堤顶路面 287.486 公里;改造上堤坡道 250 处;穿堤建筑物处理 185 座;白蚁治理 472.378 公里。工程永久征收土地 1938.04 亩,临时征用土地 3224.96 亩,需搬迁 34 113 人,拆迁房屋面积 11245.25 平方米。不涉及生态公益林,未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涉及文物古迹 9 处。工程施工总工期为 54 个月。

原二期治理未完工程(安保等 5 垸)主要建设内容为:堤防加高培厚 25.262 公里;堤防护坡 26.658 公里;堤防护脚 8.932 公里;堤身防渗 95.479 公里;堤基防 51.789 公里;穿堤建筑物处理 22 座。

本合同工程防洪大堤及穿堤建筑物等级为 2 级。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自行选择或填写);

2.4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5 服务期要求: 监测时段从施工准备期开始,至设计水平年结束,即第一年 3 月开始,第五年 12 月结束,共 58 个月

2.6 质量要求: 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 53 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 2017 365 号)要求

2.7 其他: /

3 、招标范围

水土保持监测范围为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二期工程和原二期治理未完工程(安保等 5 垸)水土保持监测。监测重点区域为主体工程区、土料场区、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道路区、临时堆土区、余方消纳区和专项设施复建区等;编写项目区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年度报告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源地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完成各类材料上报及相关协调工作,为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提供技术依据和报告,并按要求及时向招标人报送相关成果 , 协助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自行选择或填写)。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4.1.1 资质要求:

☑ 无特定资质条件

□ 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 。(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资质要求)

4.1.2 项目负责人资格:

无资格要求

有资格要求( 具有水土保持相关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具有 专业 一级 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自行选择或填写)

4.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

4.3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类似业绩;

要求类似业绩。

5 10 年内完成 一 个 155 万元及以上的水土保持监测项目服务 业绩。(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原则上不超过招标项目相关指标的 50% ,年限要求一般为近 5 年,结构特殊、技术特别复杂的项目可放宽至 10 年。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自行填写)

(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原则上不超过招标项目相关指标的 50% ,年限要求一般为近 5 年,结构特殊、技术特别复杂的项目可放宽至 10 年。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自行填写)

类似工程业绩年限要求原则上为近 5 年,对于下列结构特殊、技术特别复杂的项目,可将类似业绩要求年限放宽至 10 年:

①工程规模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和建筑物级别超过 3 级水工建筑物;

②工程规模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和建筑物级别 3 级以下水工建筑物,但下列工程规模超过以下范围:坝高 70 米、水电站总装机容量 150MW 、水工隧洞洞径 8 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或长度 1000 米、堤防级别 2 级的。

注:

1 )类似业绩关键技术指标及证明材料由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主体库中自行录入,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业绩证明材料与所填报的评审关键信息进行评审。

2 )类似工程业绩必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可查询(提供截图),否则不予认定。并提供中标通知书(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需予以说明)、合同协议书和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发包人)名称与合同协议书甲方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资料予以说明,否则不予认可。

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的顺序认定。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同时包含多种类型(专业)的,其工程类型(专业)所对应的工程量应当根据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以上资料均不能明确区分的,投标人需补充相关证明材料,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认定,否则不予认可。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入围类似工程业绩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业绩为准。招标工程是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项目。

3 )业绩证明资料与填报信息不一致或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无法确认有效业绩的,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4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类似业绩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业绩为准。

4.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5 其他: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①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土保持工程相关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②除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之外,其它配备人员中至少有 3 名人员,具有水土保持工程或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详见外网招标公告/澄清补充公告(如有)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其他

本招标项目采用机器管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各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 CA 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31-84121592

10 、联系方式

1 )招 标 人:湖南省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电院街 23

联 系 人:肖东

话: 15575132787

真: /

电子邮件: /

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 199

项目负责人:陈潇潇(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项目组其他成员:刘欣鑫、谢臻辉(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话: 17363973071

真: 0731-84515046

电子邮件: 254183418@qq.com

3 )行政监督部门: 湖南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处

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 370

话: 0731-8548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