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重庆市第十人民医院)新院区一期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
- 项目名称: 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重庆市第十人民医院新院区一期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
- 项目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唐家沱组团C标准分区
- 规模: 总建筑面积120806平方米,包括急诊部1488平方米、门诊部9672平方米、住院部38688平方米、医技科室10416平方米、康复治疗用房2232平方米、保障系统用房9702平方米、业务管理用房1100平方米、院内生活用房2000平方米、大型医用设备用房1140平方米、感染疾病科600平方米、附属公共空间6200平方米、地下车库37568平方米
- 范围: 2.1建设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唐家沱组团C标准分区 ; 本项目全部工程(含工程变更及重大变更)的施工图审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全面施工图审查:严格依据渝建发(2018)36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管理办法》,对项目包含的所有专业工程(如:土建工程、外立面装饰、室内精装修、电气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总图工程、景观工程等)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技术审查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8-0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8-14
项目详情
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重庆市第十人民医院)新院区一期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重庆市第十人民医院)新院区一期建设工程
已由
重庆市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
以
渝发改社会【
2024】1450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性
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
(项目业主)、
重庆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业主)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工程的施工图审查
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渝北区唐家沱组团
C标准分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
120806平方米,包括急诊部1488平方米、门诊部9672平方米、住院部38688 平方米、医技科室10416平方米、康复治疗用房2232平方米、保障系统用房9702平方米、业务管理用房1100平方米、院内生活 用房2000平方米、大型医用设备用房1140平方米、感染疾病科 600平方米、附属公共空间6200平方米、地下车库37568平方米。 配套完善设备及安装工程、医疗专项工程、室外公用工程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
约
95239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
64.63万元
。
2.
4
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工程(含工程变更
及重大变更
)的施工图审查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
:
1)
全面施工图审查:严格依据渝建发〔
2018〕36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管理办法》,对项目包含的所有专业工程(如:土建工程、外立面装饰、室内精装修、电气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总图工程、景观工程等)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技术审查。
2)
审查报告备案配合:协助完成施工图审查报告的备案工作。
3)
初步设计阶段技术咨询:根据需要,提前介入初步设计阶段
,
出具边坡可行性评估报告(如需)
,提供专业技术咨询服务。
3)
规划手续未完善阶段的审查服务:在相关规划手续尚未完备、但施工图设计已完成的情况下,配合各相关工程及专业,先行出具技术审查报告并加盖技术审查章。
4)
覆盖全图审阶段:完成招标人要求的、涵盖施工图审查全过程的所有阶段工作。
2.5
服务期:收到完整的施工图审查文件后
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审查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
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
1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房屋建筑一类(含超限高层)机构资质
,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
2
)具备
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证书
且
列入重庆市施工图审查机构名录。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第
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
请于
2025年
8
月
8
日至
2025年
8
月
14
日
在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cqggzy.com)
网上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招标文件等。在此报名时间内,请投标人将公司营业执照、
授权委托书
、
身份证、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等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扫描后发送至邮箱(fangjunyouxiang01@163.com),
并按邮箱回复的收款码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完成报名
。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同,只有按上述规定报名后,才具备投标资格。
4.2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500元/本,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2025年
8
月
13
日
10:00前向
招标人
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超过此时间规定,
招标人
不再受理投标疑问。
4.4
招标人应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
17:30
前在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cqggzy.com)
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
8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本招标文件指定地点,或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cqggz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
(项目业主)
地
址:
重庆市江北区金紫山
102号
联
系
人:
杨
老师
电
话:
023-67658395
招
标
人:
重庆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业主)
地
址:
重庆市礼嘉街道礼铭路
27号1幢附3号
联
系
人:
邹
老师
电
话:
023-63714825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方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
18号上峰上座15楼
联
系
人:
王老师
电
话:
18725697031
2025
年
8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