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新能源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能源产业园)(评定分离)中标候选人公示

长丰县发布时间:2025-02-24来源: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长丰县新能源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评定分离

项目详情

项目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长丰县新能源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能源产业园)(评定分离)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224
原文链接

长丰县新能源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能源产业园)(评定分离)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 长丰县新能源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能源产业园)

招标项目编号: 2025AFCGZ0024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5年01月27日

开标日期: 2025年02月21日

长丰县新能源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能源产业园) (评定分离)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建工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安徽省金田建筑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 445号/合肥市肥东县撮镇镇青年路与唐安路交口南侧设计创意产业园3#楼/天津市滨海新区杭州道街杭州道 72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亿捌仟玖佰肆拾柒万玖仟零玖拾伍元肆角玖分( 189479095.49元)

质量:合格

工期: 540 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和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安徽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 6号院30号楼/合肥市新站区新站工业物流园内A组团E区宿舍楼15幢/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奥青城二期26栋103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亿玖仟肆佰柒拾壹万柒仟陆佰贰拾壹元柒角叁分( 194717621.73元)

质量:合格

工期: 540 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建工集团合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和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下塘镇经一路和纬四路交口 /马鞍山市花山区天宝路588号/合肥市蜀山区山湖路567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亿玖仟陆佰贰拾柒万叁仟壹佰陆拾陆元陆角肆分( 196273166.64元)

质量:合格

工期: 54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合肥北城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

联系人:桑海峰

联系方式: 0551-6272896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 5楼

项目负责人:孙云峰

联系电话: 0551-62721968、0551-62721974

公示期: 2025年02月24日至2025年02月2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 5楼520室业务协调部,联系人:余工,联系电话:0551-62723383。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 0551-66223530;联系人:常工,联系电话:0551-66223680【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5年0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