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轨道BH202432号地块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安徽省发布时间:2025-04-17来源: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合肥轨道BH202432号地块工程总承包项目
  • 项目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2.6建设规模:合肥轨道BH202432号地块西至泉州路
  • 规模: 合肥轨道BH202432号地块西至泉州路、东至珠方支路、南至义城路、北至泉福支路,规划用地面积3.65公顷(约54.7亩),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总建筑面积约为11万平方米,容积率≤1.8,建筑密度≤22%,绿地率≥40%,建筑高度≤72米 ; 准。)2.7合同估算价:33000万元2.8计划工期:900个日历天2.9招标范围:本项目地下总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
  • 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合肥轨道BH202432号地块工程总承包2.2招标项目编号:2025BFFGZ00678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BFFGZ006782.5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2.6建设规模:合肥轨道BH202432号地块西至泉州路、东至珠方支路、南至义城路、北至泉福支路,规划用地面积3.65公顷(约54.7亩),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总建筑面积约为11万平方米,容积率≤1.8,建筑密度≤22%,绿地率≥40%,建筑高度≤72米 ; 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土方开挖外运及回填、基坑支护、地基处理、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屋面、装配式构件深化设计服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服务、建筑节能、地下室人行和车行出入口、幕墙预留预埋工程、门窗预留预埋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消防报警、三网工程、光伏工程、人防工程、防火门、空气源(如有太阳能)热水系统、充电桩、BH202433、34号地块土方清表等招标文件及其

项目详情

项目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合肥轨道BH202432号地块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20250417
原文链接

合肥轨道BH202432号地块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轨道BH202432号地块工程总承包

招标项目编号:2025BFFGZ00678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7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5年04月16日

合肥轨道BH202432号地块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96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贰亿陆仟肆佰壹拾万伍仟壹佰陆拾叁元玖角玖分(264105163.99 元)

质量:合格

工期:90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和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和中铁合肥建筑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27层

投标报价:人民币 贰亿陆仟肆佰壹拾万伍仟壹佰陆拾叁元玖角玖分(264105163.99 元)

质量:合格

工期:90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和安徽建工三建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芜湖路329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贰亿陆仟肆佰壹拾万伍仟壹佰陆拾叁元玖角玖分(264105163.99 元)

质量:合格

工期:90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阜阳路17号

联系人: 王工

联系方式:05516900905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徐林  联系电话:0551-66223921,66223831

公示期:2025年04月17日至2025年04月2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人: 朱工 ,联系电话: 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常工,联系电话:0551-66223680【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