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七号地块示范区EPC工程总承包定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长丰县发布时间:2025-05-19来源: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七号地块示范区EPC工程总承包定标

项目详情

项目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七号地块示范区EPC工程总承包定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20250519
原文链接

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 )项目七号地块示范区EPC工程总承包 定标 候选人公示 评定分离)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 项目名称: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 )项目七号地块示范区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项目编号: 2025DFCGZ00932/JG2025-09-052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5年4月25日

开标日期: 2025年5月16日

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 )项目七号地块示范区EPC工程总承包定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定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中外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 5183号;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38号创景大厦B座301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贰仟叁佰柒拾贰万柒仟捌佰元整(小写: 23727800.00元)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 12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中建国际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和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锦峰路 199号锦峰国际商务广场1幢-9-901;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0号中建海峡商务广场A座(自贸试验区内);上海市赤峰路65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贰仟叁佰伍拾壹万柒仟玖佰捌拾肆元整(小写: 23517984.00元)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 12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中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天宝路 588号;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800弄4号7层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贰仟贰佰叁拾万零肆仟元整(小写: 22304000.00元)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 12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合肥皖新北城文旅创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长丰县南部政务服务中心北楼九楼

联系人:贾经理

联系方 式: 1813317595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 888号

项目负责人:罗杰

联系电话: 18355431761

公示期: 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2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一次性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407室法务与质管中心,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 0551-66223530;联系人:常工,联系电话:0551-66223680【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申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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