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门窗、幕墙(含涂料、保温)工程(二次)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 项目名称: 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门窗幕墙含涂料保温工程
- 项目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蒙城北路以东,中心路以南,兴盛路以西,梅冲湖路以北
- 规模: 本项目共计13栋住宅建筑,总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
- 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门窗、幕墙(含涂料、保温)工程(二次) 2.2招标项目编号:2025AFCGZ50930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一标段:2#、3#、5#、6#、9#、10#、11#共计7栋住宅门窗、幕墙(含涂料、保温)工程;二标段:1#、7#、8#、12#、13#、15#共计6栋住宅,2栋配电房门窗、幕墙(含涂料、保温)工程;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AFCGZ50930-1、2025AFCGZ50930-2 2.5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蒙城北路以东,中心路以南,兴盛路以西,梅冲湖路以北 2.6建设规模:本项目共计13栋住宅建筑,总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 ;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门窗、幕墙、保温、涂料等的采购、施工、检测、成品保护等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3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20
项目详情
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门窗、幕墙(含涂料、保温)工程(二次)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门窗、幕墙(含涂料、保温)工程(二次) 招标 公告(评定分离)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 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门窗、幕墙(含涂料、保温)工程(二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丰县发展改革委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长丰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2404-340121-04-01-999460
1.4 招标人: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合肥皖新北城文旅创业发展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 合肥皖新北城文旅创业发展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门窗、幕墙(含涂料、保温)工程(二次)
2.2 招标项目编号: 2025AFCGZ50930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 2 个标段 ,一标段: 2#、3#、5#、6#、9#、10#、11#共计7栋住宅 门窗、幕墙(含涂料、保温)工程 ; 二标段: 1#、7#、8#、12#、13#、15#共计6栋住宅,2栋配电房门窗、幕墙(含涂料、保温)工程;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025AFCGZ50930 -1、 2025AFCGZ50930 -2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蒙城北路以东,中心路以南,兴盛路以西,梅冲湖路以北
2.6 建设规模: 本项目共计 13栋住宅建筑,总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 。
2.7 合同估算价: 7680万元,一标段3700万元,二标段3980万元
2.8 计划工期: 一标段 152 日历天, 二标段 183日历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及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9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门窗、幕墙、保温、涂料等的采购、施工、检测、成品保护等内容。一标段:2#(建筑高度 22.45m ,幕墙面积 2490 m²)、3#(建筑高度2 3.5m ,幕墙面积 3 456 m²)、5#(建筑高度 34.1m ,幕墙面积 5 150 m²)、6#(建筑高度 34.85m ,幕墙面积 7700 m²)、9#(建筑高度 35.4m ,幕墙面积 7700 m²)、10#(建筑高度 34.1m ,幕墙面积 5150 m²)、11#(建筑高度 34.85m ,幕墙面积 3386 m²)共计7栋住宅门窗、幕墙(含涂料、保温)工程;二标段:1#(建筑高度 51.75m ,幕墙面积 2490 m²)、7#(建筑高度 51.75m ,幕墙面积 2485 m²)、8#(建筑高度 66.75m ,幕墙面积 3526 m²)、12#(建筑高度 51.75m ,幕墙面积 2362 m²)、13#(建筑高度 73.95m ,幕墙面积 3705 m²)、15#(建筑高度 73.95m ,幕墙面积 3714 m²)共计6栋住宅,2栋配电房门窗、幕墙(含涂料、保温)工程及室外楼梯坡道幕墙工程等;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 贰 级 及以上 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要求:
( 1)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一级 注册建造师。
(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3)其他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 0 年 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1个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2500 万元的建筑工程幕墙施工业绩。
3.1.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1.5财务要求:/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 12 月 31 日 至 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新版】(https://jyxt.hfztb.cn/sso/)获取招标文件。
(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51-66223900,0551-66223899。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18556512977 。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6 年 1 月 20 日 10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新版】( https://jyxt.hfztb.cn/sso/)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及定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定性定量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 票决定标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及定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 6 年 1 月 20 日 10时 30 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 9 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 “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合肥皖新北城文旅创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蒙城北路与梅湖冲路交口东北街坊
邮 编: 230000
联系人:王工
电 话: 0551-62968629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上海路中建智立方 A6栋7楼
邮 编: 230000
联系人: 吴 工
电 话: 18556512977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新版】( https://jyxt.hfztb.cn/sso/)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0512-58188516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 0551-66223830、0512-58188516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滨科城南京路 2588号
电 话: 0551-66223530 、0551-66223680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 : 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门窗、幕墙(含涂料、保温)工程(二次) 一 标段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7675240124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023701021001095993262536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标段简称 : 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门窗、幕墙(含涂料、保温)工程(二次) 二 标段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76752401254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023701021001095993262535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