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供热支线管网技改项目PC总承包(庐江凯迪蒸汽管线美高美、精深精密支线管网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庐江县发布时间:2024-01-29来源: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庐江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供热支线管网技改项目PC总承包庐江凯迪蒸汽管线美高美精深精密项目
  • 项目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安徽庐江经济开发区供热规划范围内
  • 规模: 为满足庐江县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其他用户的用热需求,计划在原有供热管线的基础上,技术改造新建两条供热支线管网,总设计长度约为1.9公里
  • 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供热支线管网技改项目PC总承包(庐江凯迪蒸汽管线美高美、精深精密支线管网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2024ANNGZ00007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 两条支线管网建设,设备、材料采购安装、施工、调试;保温材料采购、施工;施工过程检验检测;质检监督检验;承压试验;特检验收、备案;系统验收等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供热流量表计采购、安装、施工、调试,数据信号远传至集控室;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检测包括:已有生产系统压力管道、承压部件等焊口材质检测;新建压力管道焊口材质检测

项目详情

项目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庐江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供热支线管网技改项目PC总承包(庐江凯迪蒸汽管线美高美、精深精密支线管网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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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供热支线管网技改项目 PC 总承包(庐江凯迪蒸汽管线美高美、精深精密支线管网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供热支线管网技改项目 PC总承包(庐江凯迪蒸汽管线美高美、精深精密支线管网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2024ANNGZ0000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4年1月8日

开标日期: 2024年1月29日

庐江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供热支线管网技改项目 PC总承包(庐江凯迪蒸汽管线美高美、精深精密支线管网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青工南路(第三功能小区)

投标报价:人民币肆佰叁拾柒万贰仟柒佰伍拾玖元陆角伍分( ? 4372759.65元)

质量:合格

工期: 45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太原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新开元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路 85号;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铁西区居然警苑5号楼106

投标报价:人民币肆佰叁拾陆万贰仟肆佰玖拾玖元柒角柒分( ? 4362499.77元)

质量:合格

工期: 45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庐江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移湖西路 77号

联系人:赵主任

联系方式: 0551-8256963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 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项目负责人:何工

联系电话: 0551-87011305

公示期: 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 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联系人:何工,联系电话:0551-8701130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 0551-87377717。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4年0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