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医疗卫生应急能力提升施工项目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庐江县发布时间:2025-06-20来源: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庐江县医疗卫生应急能力提升施工项目
  • 项目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城区内
  • 规模: 总用地面积约22819.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9450平方米,最高建筑高度为52.8m
  • 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医疗卫生应急能力提升施工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2025AFNGZ01398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 120急救中心及应急物资储备中心,2号楼:卫生检验检测楼,门卫,配套建设地下车库、室外道排等附属工程 ; 包括但不限于:1号楼:120急救中心及应急物资储备中心,2号楼:卫生检验检测楼,门卫,配套建设地下车库、室外道排等附属工程 ; 准。 2.10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6-2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11

项目详情

庐江县医疗卫生应急能力提升施工项目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20250620
原文链接

庐江县医疗卫生应急能力提升施工项目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庐江县医疗卫生应急能力提升施工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庐江县医疗卫生应急能力提升项目建议书的复函,庐发项〔2023〕244号

1.4 招标人: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5 项目业主: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庐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医疗卫生应急能力提升施工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AFNGZ01398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AFNGZ01398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城区内

2.6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22819.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9450平方米,最高建筑高度为52.8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号楼:120急救中心及应急物资储备中心,2号楼:卫生检验检测楼,门卫,配套建设地下车库、室外道排等附属工程。具体详见以清单和图纸为准。

2.7 合同估算价:15000.0万元

2.8 计划工期: 72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号楼:120急救中心及应急物资储备中心,2号楼:卫生检验检测楼,门卫,配套建设地下车库、室外道排等附属工程。具体建设内容以清单和图纸为准。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无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3.1.1投标人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6月21日 至 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87011305。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7月11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 评标及定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定性定量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 票决定标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 . 开标时间及地点

8 .1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1日10时30分

8 .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3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 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 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址: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交通路23号

编: 231500

联系人: 郎工

话: 0551-82563663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址: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东顾山街道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3楼

编: 231500

联系人: 何工

话: 0551-87011305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0512-58188516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 0551-66223830、0512-58188516

11 .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 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 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中国银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125241076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中心徽商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58644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