矾山镇乐华村包榜中心村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庐江县发布时间:2025-08-13来源: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矾山镇乐华村包榜中心村建设工程项目
  • 项目地址: 合肥市庐江县境内
  • 规模: 矾山镇乐华村包榜中心村建设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乐华行政村包榜中心村范围内进行垃圾处理、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卫生改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道路畅通、雨污分流、河渠沟塘疏浚清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村庄绿化、村庄亮化等
  • 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矾山镇乐华村包榜中心村建设工程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2025ANNGZ00295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 施工图设计直至审图合格和竣工验收阶段的所有设计内容;施工、材料设备采购、设备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工程报建和验收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8-1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03

项目详情

矾山镇乐华村包榜中心村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250813
原文链接

矾山镇乐华村包榜中心村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矾山镇乐华村包榜中心村建设工程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矾山镇乐华村包榜中心村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庐发项〔2025〕179号

1.4 招标人:庐江县矾山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庐江县矾山镇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矾山镇乐华村包榜中心村建设工程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ANNGZ00295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ANNGZ00295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庐江县境内

2.6 建设规模:矾山镇乐华村包榜中心村建设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乐华行政村包榜中心村范围内进行垃圾处理、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卫生改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道路畅通、雨污分流、河渠沟塘疏浚清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村庄绿化、村庄亮化等。

2.7 合同估算价:903.95万元

2.8 计划工期: 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50日历天,施工工期19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直至审图合格和竣工验收阶段的所有设计内容;施工、材料设备采购、设备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工程报建和验收等。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设计资质:满足下列资质要求之一:

1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 )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 )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4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财务要求:无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须具备3.1.1(1)的设计资质要求;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须具备3.1.1(2)的施工资质要求;

(2)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3)承担同一专业施工任务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承担的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30%;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要求为市政或园林类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具体详见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8月14日 至 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8733833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9月0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阶段)。(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 开标时间及地点

8 .1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03日09时00分

8 .2 开标地点: 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4楼5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 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 庐江县矾山镇人民政府

址: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矾山镇和谐大道1号

编: 231500

联系人: 李杰

话: 0551-87611301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诺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 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移湖西路与城西大道交口往东约50米

编: 231500

联系人: 毕工

话: 0551-8733833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0512-58188516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 0551-66223830、0512-58188516

11 .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 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县发改委一楼105室)

电    话: 0551-87377717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安徽庐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20010372048366600003352 开户银行:安徽庐江农村商业银行 建设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6232811630000214169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黄山路支行 邮储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934003010018048899010332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庐江县支行营业部 中国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17823341751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合肥庐江支行营业部 工商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1302071038002171966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巢湖市庐江县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