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里河下游龙咀湖综合治理项目工程监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十五里河下游龙咀湖综合治理项目工程监
- 项目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2.6建设规模:拟对十五里河下游龙咀湖区域进行水生态环境治理和护岸综合整治,主要建设内容:
- 规模: 拟对十五里河下游龙咀湖区域进行水生态环境治理和护岸综合整治,主要建设内容:(1)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清理污染底泥;(2)人工湿地工程,设置引水泵,引调水设计规模约2万立方米/天;表流湿地及生态稳定塘种植水生植物,其中种植挺水浮水植物、沉水植物;湿地系统微地形整理、农业尾水净化面积;设置仿生水草,富氧控藻一体化设备,喷泉曝气机,潜水推流器,出水管道、进水管道;(3)护岸综合整治工程,包括提升生产型道路及栈道、生态停车位、充电及配套设施,农用地整治,设置处驿站便民设施,同步建设标识牌、智能化工程等配套附属设施
- 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十五里河下游龙咀湖综合治理项目工程监理2.2招标项目编号:2026BBBBZ00008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6BBBBZ000082.5建设地点:合肥市包河区2.6建设规模:拟对十五里河下游龙咀湖区域进行水生态环境治理和护岸综合整治,主要建设内容:(1)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清理污染底泥;(2)人工湿地工程,设置引水泵,引调水设计规模约2万立方米/天;表流湿地及生态稳定塘种植水生植物,其中种植挺水浮水植物、沉水植物;湿地系统微地形整理、农业尾水净化面积;设置仿生水草,富氧控藻一体化设备,喷泉曝气机,潜水推流器,出水管道、进水管道;(3)护岸综合整治工程,包括提升生产型道路及栈道、生态停车位、充电及配套设施,农用地整治,设置处驿站便民设施,同步建设标识牌、智能化工程等配套附属设施 ; 主要包括十五里河下游龙咀湖综合治理项目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建设监理服务,招标范围为上述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所有工程建设监理服务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0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24
项目详情
十五里河下游龙咀湖综合治理项目工程监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五里河下游龙咀湖综合治理项目工程监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十五里河下游龙咀湖综合治理项目工程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十五里河下游龙咀湖综合治理项目立项的复函 发改字【2023】164号 1.4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合肥市包河区农林水务局 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十五里河下游龙咀湖综合治理项目工程监理 2.2招标项目编号:2026BBBBZ00008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6BBBBZ00008 2.5建设地点:合肥市包河区 2.6建设规模:拟对十五里河下游龙咀湖区域进行水生态环境治理和护岸综合整治,主要建设内容:(1)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清理污染底泥;(2)人工湿地工程,设置引水泵,引调水设计规模约2万立方米/天;表流湿地及生态稳定塘种植水生植物,其中种植挺水浮水植物、沉水植物;湿地系统微地形整理、农业尾水净化面积;设置仿生水草,富氧控藻一体化设备,喷泉曝气机,潜水推流器,出水管道、进水管道;(3)护岸综合整治工程,包括提升生产型道路及栈道、生态停车位、充电及配套设施,农用地整治,设置处驿站便民设施,同步建设标识牌、智能化工程等配套附属设施。详见招标文件 2.7建筑安装工程费:约10457.46万元 2.8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2026年3月,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预计建设周期约540日历天 2.9 监理服务期限: 预计约127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缺陷责任期为合同工程自工程竣工验收(或投入使用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2.10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十五里河下游龙咀湖综合治理项目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建设监理服务,招标范围为上述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所有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工程建设中所有内容全过程监理,施工设计图纸综合审查协助、施工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变更管理、农民工工资管理等,并配合跟踪审计(或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如有)和结算的初审,对工程的工期、质量、投资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有效控制,并在实施过程中进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相关工作,同时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等,协助招标人进行报审,报批、报建等相关手续。 2.11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2其他:本招标项目概算为183.29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水利工程(或水环境整治工程)监理项目。 3.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 3.4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0 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5 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0 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5 分的。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03月0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0512-58188516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6622039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24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24日09时3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3楼1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具体操作见(http://hy.ahggzyjy.com/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招标人 名 称: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龙川路99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周工 电 话:0551-63655370 11.2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邮 编: 230000 联 系 人:鲍工 电 话: 0551-66220391、66220388 11.3 电子交易系统 名 称: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 话:0512-58188516 11.4 电子服务系统 名 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 话:0551-66223830、0512-58188516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 地 址:包河区花园大道卓越城文华园 7 号楼 4 楼 402 室 电 话: 0551-63357536、63357535
12. 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