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池县2025年购买城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华池县2025年购买城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华池县2025年购买城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
- 项目类型: 服务类
- 项目编号: QYZC2025-0129
- 招标人: 华池县民政局
-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泽昀工贸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华池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华池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 是否重大项目: 否
- 项目概算: 115.000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否
- 保证金缴纳方式: 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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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述:
根据庆市民发〔2021〕125号文件精神,按照每月核实服务对象人数,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451元/人.月,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301元/人.月,具备生活自理能力150元/人.月。一包:为华池县五蛟镇等7个乡镇(五蛟镇、元城镇、白马乡、怀安乡、乔川乡、王咀子乡、上里塬乡)城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上门服务,服务人数221人(该数字为2025年5月在册分散供养适宜开展服务人数,项目实施以实际服务人数调整);二包:华池县柔远镇等8个乡镇(柔远镇、悦乐镇、城壕镇、南梁镇、林镇乡、山庄乡、乔河乡、紫坊畔乡)城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上门服务,服务人数224人(该数字为2025年5月在册分散供养适宜开展服务人数,项目实施以实际服务人数调整)。(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标段编号: E6202400602022062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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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内容:
根据庆市民发〔2021〕125号文件精神,按照每月核实服务对象人数,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451元/人.月,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301元/人.月,具备生活自理能力150元/人.月。一包:为华池县五蛟镇等7个乡镇(五蛟镇、元城镇、白马乡、怀安乡、乔川乡、王咀子乡、上里塬乡)城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上门服务,服务人数221人(该数字为2025年5月在册分散供养适宜开展服务人数,项目实施以实际服务人数调整);(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标段合同估算价: 56.714800
- 招标类别: 服务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3-12622800397452776C-20250521-000044-4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标段编号: E62024006020220620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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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内容:
根据庆市民发〔2021〕125号文件精神,按照每月核实服务对象人数,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451元/人.月,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301元/人.月,具备生活自理能力150元/人.月。二包:华池县柔远镇等8个乡镇(柔远镇、悦乐镇、城壕镇、南梁镇、林镇乡、山庄乡、乔河乡、紫坊畔乡)城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上门服务,服务人数224人(该数字为2025年5月在册分散供养适宜开展服务人数,项目实施以实际服务人数调整)。(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标段合同估算价: 58.285200
- 招标类别: 服务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3-12622800397452776C-20250521-0000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