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民医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庆阳市人民医院办公设备项目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庆阳市人民医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 项目类型: 货物类(含药品中采购)
- 项目编号: QYZC2026-0028
- 招标人: 庆阳市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集中采购
- 监督机构: 庆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庆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 是否重大项目: 否
- 项目概算: 391.230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否
- 保证金缴纳方式: 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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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述:
一包采购台式计算机、 超声报告自助打印机 ;二包采购高性能服务器、笔记本电脑、所需硬件等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 1.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标段编号: E620240060202888399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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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内容:
一包采购台式计算机、 超声报告自助打印机 ;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标段合同估算价: 166.000000
- 招标类别: 服务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1-12622800397452776C-20260209-000080-4
庆阳市人民医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001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 1.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标段编号: E6202400602028883997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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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内容:
二包采购高性能服务器、笔记本电脑、所需硬件等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标段合同估算价: 225.230000
- 招标类别: 服务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1-12622800397452776C-20260209-000076-7
庆阳市人民医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