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甘肃省庆阳市马莲河流域陇东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庆城县人工造乔木林(二次)招标公告

庆阳市发布时间:2025-12-29来源: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示/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2025年甘肃省庆阳市马莲河流域陇东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庆城县人工造乔木林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2025年甘肃省庆阳市马莲河流域陇东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庆城县人工造乔木林(二次)
  • 项目类型: 服务类
  • 项目编号: QYZC2025-0443-1
  • 招标人: 庆城县林业和草原局
  •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灵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集中采购
  • 监督机构: 庆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庆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 是否重大项目:
  • 项目概算: 392.20265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保证金缴纳方式: 不缴纳
  • 项目概述:

    五包: 人工造乔木林 963亩,预算金额1284984.66元;

    八包: 人工造乔木林 889亩、机械围栏640米,预算金额1192139.44元;

    二十四包: 人工造乔木林 1087亩、机械围栏1517米,预算金额1444902.4元;

    (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025年甘肃省庆阳市马莲河流域陇东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庆城县人工造乔木林(二次)005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一包至三十包投标人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林木种苗管理部门颁发的(1)《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2)《林业植物检疫登记证》或《涉检企业备案登记表》; 3.2三十一包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标段编号: E6202400602405893755001
  • 标段内容:

    五包: 人工造乔木林 963亩。 (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标段合同估算价: 128.498466
  • 招标类别: 服务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3-12622800397452776C-20251225-000052-5
    2025年甘肃省庆阳市马莲河流域陇东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庆城县人工造乔木林(二次)008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一包至三十包投标人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林木种苗管理部门颁发的(1)《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2)《林业植物检疫登记证》或《涉检企业备案登记表》; 3.2三十一包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标段编号: E6202400602405893755002
  • 标段内容:

    八包: 人工造乔木林 889亩、机械围栏640米。 (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标段合同估算价: 119.213944
  • 招标类别: 服务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3-12622800397452776C-20251225-000053-2
    2025年甘肃省庆阳市马莲河流域陇东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庆城县人工造乔木林(二次)024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一包至三十包投标人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林木种苗管理部门颁发的(1)《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2)《林业植物检疫登记证》或《涉检企业备案登记表》; 3.2三十一包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标段编号: E6202400602405893755003
  • 标段内容:

    二十四包: 人工造乔木林 1087亩、机械围栏1517米。 (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标段合同估算价: 144.490240
  • 招标类别: 服务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3-12622800397452776C-20251225-0000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