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静宁县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项目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静宁县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 项目类型: 服务类
- 项目编号: JNJY2026ZC-012
- 招标人: 静宁县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静宁县分中心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集中采购
- 监督机构: 静宁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静宁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 是否重大项目: 否
- 项目概算: 87.720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否
- 保证金缴纳方式: 不缴纳
- 项目概述: 本项目位于平凉市静宁县人民医院,为进一步改善静宁县人民医院环境,做好院内区域门岗、巡逻及安全监控保卫工作,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就医安全,现拟申请17名保安,实行24小时岗位轮流制。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规定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库〔2014〕68号)规定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 (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网上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 标段编号: E6200000600037628307001
- 标段内容: 本项目位于平凉市静宁县人民医院,为进一步改善静宁县人民医院环境,做好院内区域门岗、巡逻及安全监控保卫工作,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就医安全,现拟申请17名保安,实行24小时岗位轮流制。
- 标段合同估算价: 87.720000
- 招标类别: 服务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3-12622700079265086Y-20260120-000023-7
静宁县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