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经济作物工作站清水县草川铺镇草川村辣椒加工车间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天水市发布时间:2025-06-06来源: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清水县经济作物工作站清水县草川铺镇草川村辣椒加工车间建设项目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清水县草川铺镇草川村辣椒加工车间建设项目公开招标
  • 项目类型: 货物类(含药品中采购)
  • 项目编号: TGZC2024-222
  • 招标人: 清水县经济作物工作站
  •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宇森桓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清水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清水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 是否重大项目:
  • 项目概算: 161.000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保证金缴纳方式: 不缴纳
  • 项目概述: 辣椒加工车间建设一批
    E6205000608008952001001清水县草川铺镇草川村辣椒加工车间建设项目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2)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3)纳税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4)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7)信用记录: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或或ww w.creditchina.gov.cn或)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或或www.cc gp.gov.cn或search或cr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甘肃天水)”网站(http:或或credit.t ianshui.gov.cn或)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甘肃)”网站(http:或或credit.gansu.gov.cn或)(外地供应商以公司注册地省信用查询结果为准)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各供应商自行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8)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服务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服务能力(提供承诺函)(9)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告知截图: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或或wenshu.court.gov.cn或)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截图(10)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非联合体声明。(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预留100%预算金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100%(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或工程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设置专门采购包的措施进行。投标人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标段编号: E6205000608008952001001
  • 标段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 标段合同估算价: 161.000000
  • 招标类别: 货物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1-126205003950307723-20250606-0158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