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2025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清水县马沟食用菌产业园养菌室建设)公开招标中标公示
中标公示/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清水县2025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清水县马沟食用菌养菌室建设
项目详情
- 公告名称: 清水县2025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清水县马沟食用菌产业园养菌室建设)公开招标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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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2025 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清水县马沟食用菌
产业园养菌室建设)中标公告
甘肃汇丰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清水县经济作物工作站的委托,对清
水县2025 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清水县马沟食用菌产业园养菌室
建设)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评标小组于2025 年12 月04 日确定中标
结果,现将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文件编号:TGZC2025-554
二、招标公告日期:2025 年11 月13 日
三、定标日期:2025 年12 月04 日
四、公告期限:自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1 个工作日
五、中标内容:
序
号
货物
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位
交货
期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备注
1
菌架
中涛
2000
座
30 天
0.0886
177.2
1、尺寸
(mm):1520*1000*1700(五
层)2、热镀锌材质3、单个
架子承重1t
2
菌筐
中涛
60000
个
30 天
0.000825
49.5
1、食品级PP 耐高材质
2、尺寸(mm):470*470*110
六、项目用途、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用途:清水县2025 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清水县马
沟食用菌产业园养菌室建设)
(2)技术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后以甲方实际需求的交付时间为准
七、中标人名称、地址:
中标人名称:甘肃中涛商贸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甘肃省天水市清水县永清镇御景丽苑东商三层301 室
2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李惠东、宋立平、李天祥、李想荣、李文浩
九、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 号》
和改办价格[2003]857 号规定收费,由中标人支付。
服务费:¥28937.00 元(大写:贰万捌仟玖佰叁拾柒元整)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清水县经济作物工作站
地址:天水市清水县永清路119 号
联系人:胡爱红
电话:0938-7151249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汇丰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水市秦州区新华路94 号
联系人:漆文霞
联系电话:0938-8216708
2025 年12 月0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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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中小企业证明材料:本项目预留方式为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比
例为100%,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投标
人应当提供完整准确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
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原件彩色扫描件)
8.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清水县经济作物工作站
的清水县2025 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清水县马沟食用菌产业园养菌
室建设)(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
体情况如下:
1.
菌架
,属于
工业行业;制造商为甘肃中涛商贸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
人,营业收入为30 万元,资产总额为200 万元,属于微型企业;
2.
菌筐,属于
工业行业;制造商为甘肃中涛商贸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
人,营业收入为30
万元,资产总额为200 万元,属于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甘肃中涛商贸有限公司
日期:2025 年
12
月
04 日
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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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在政府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有大型企业制造、
承建或承接的,或货物制造商、工程承建商或服务承接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
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
策。
2、在混合采购项目中,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
货物,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有大型企业制造的,或货物制造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
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工程,供应商提供的工程有大型企业承建的,
或工程承建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有大型企业承
接的,或服务承接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年末数据,无上一年度年
末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4、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则不享受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应认定供应商投标(响应)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