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2025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清水县马沟食用菌产业园养菌室建设)公开招标中标公示

天水市发布时间:2025-12-05来源: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示/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清水县2025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清水县马沟食用菌养菌室建设

项目详情

  • 公告名称: 清水县2025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清水县马沟食用菌产业园养菌室建设)公开招标中标公示
  • 1 清水县2025 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清水县马沟食用菌 产业园养菌室建设)中标公告 甘肃汇丰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清水县经济作物工作站的委托,对清 水县2025 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清水县马沟食用菌产业园养菌室 建设)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评标小组于2025 年12 月04 日确定中标 结果,现将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文件编号:TGZC2025-554 二、招标公告日期:2025 年11 月13 日 三、定标日期:2025 年12 月04 日 四、公告期限:自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1 个工作日 五、中标内容: 序 号 货物 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位 交货 期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备注 1 菌架 中涛 2000 座 30 天 0.0886 177.2 1、尺寸 (mm):1520*1000*1700(五 层)2、热镀锌材质3、单个 架子承重1t 2 菌筐 中涛 60000 个 30 天 0.000825 49.5 1、食品级PP 耐高材质 2、尺寸(mm):470*470*110 六、项目用途、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用途:清水县2025 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清水县马 沟食用菌产业园养菌室建设) (2)技术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后以甲方实际需求的交付时间为准 七、中标人名称、地址: 中标人名称:甘肃中涛商贸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甘肃省天水市清水县永清镇御景丽苑东商三层301 室 2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李惠东、宋立平、李天祥、李想荣、李文浩 九、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 号》 和改办价格[2003]857 号规定收费,由中标人支付。 服务费:¥28937.00 元(大写:贰万捌仟玖佰叁拾柒元整)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清水县经济作物工作站 地址:天水市清水县永清路119 号 联系人:胡爱红 电话:0938-7151249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汇丰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水市秦州区新华路94 号 联系人:漆文霞 联系电话:0938-8216708 2025 年12 月05 日 55 8.中小企业证明材料:本项目预留方式为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比 例为100%,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投标 人应当提供完整准确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 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原件彩色扫描件) 8.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清水县经济作物工作站 的清水县2025 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清水县马沟食用菌产业园养菌 室建设)(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 体情况如下: 1. 菌架 ,属于 工业行业;制造商为甘肃中涛商贸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 人,营业收入为30 万元,资产总额为200 万元,属于微型企业; 2. 菌筐,属于 工业行业;制造商为甘肃中涛商贸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 人,营业收入为30 万元,资产总额为200 万元,属于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甘肃中涛商贸有限公司 日期:2025 年 12 月 04 日 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56 注意事项: 1、在政府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有大型企业制造、 承建或承接的,或货物制造商、工程承建商或服务承接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 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 策。 2、在混合采购项目中,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 货物,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有大型企业制造的,或货物制造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 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工程,供应商提供的工程有大型企业承建的, 或工程承建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有大型企业承 接的,或服务承接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年末数据,无上一年度年 末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4、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则不享受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应认定供应商投标(响应)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