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重点流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
中标公示/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平凉市重点流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
项目详情
- 公告名称: 平凉市重点流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
平凉市重点流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ICEC(GS)PL20251016
二、项目名称:平凉市重点流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金额
(万元)
甘肃绿动陇原地质生态环
境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泾河北路
1005 号地质科研大厦
381.6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服务
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
时间
服务
标准
平凉市重
点流域入
河排污口
规范化建
设项目
对政府为
责任主体
的74 个城
镇及工业
园区污水
处理厂排
污口开展
规范化建
设
(1)安装立式或平面固定
式排污口标识牌74 个;
(2)采购视频监控设备23
套,包括高清球形摄像机、
网络硬盘录像机等,并接入
省市生态环境监测信息管
理平台;
(3)新建监测采样点64 个,
利旧改造4 个;
(4)规范建立74 个入河排
污口台账。
2026 年8
月完成所
有项目内
容
依据行
业标准、
规范结
合本招
标文件
要求以
及中标
人投标
文件承
诺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勇芳、侯春、张鼎国、叶绮霜、方瑞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
299 号文件】以及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达成的书面协议收取,上述费
用由中标人计入投标成本向招标代理机构直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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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甘肃绿动陇原地质生态环境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郑重声明,根据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
司(甘肃绿动陇原地质生态环境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参加(平凉市生态环境局)
的(平凉市重点流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
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
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平凉市重点流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承接企业为(甘肃绿动陇原地质生态环境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62
人,营业收入为2697.775984 万元,资产总额为1345.884911 万元,属于(小型
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万元,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
甘肃绿动陇原地质生态环境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2025 年11 月18 日
注意事项:
1、在政府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有大型企业制造、
承建或承接的,或货物制造商、工程承建商或服务承接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
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在混合采购项目中,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中小企业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