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飞云镇矮化密植设施苹果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平凉市发布时间:2026-02-28来源: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泾川县飞云镇矮化密植设施苹果园建设项目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泾川县飞云镇矮化密植设施苹果园建设项目
  • 项目类型: 货物类(含药品中采购)
  • 项目编号: ZZTH-PL2026003
  • 招标人: 泾川县飞云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中政天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集中采购
  • 监督机构: 泾川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泾川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 是否重大项目:
  • 项目概算: 758.000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保证金缴纳方式: 不缴纳
  • 项目概述: 计划采用1.5m×4m的株行距,在飞云镇坡头、元朝、南庄头3个村新建矮化密植设施苹果园916.4亩(坡头村520亩、元朝村293.4亩、南庄头村103亩),亩均栽植三年生矮化自根砧苹果苗木111株,新建果园全部配套水泥立柱、玻璃纤维棒、布设铁丝等立架设施,配套铺设滴灌设施,增施有机肥改良土壤,维修机井2眼,修建蓄水池1座。
    泾川县飞云镇矮化密植设施苹果园建设项目001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银行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和2025年6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提供社保核定明细表),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新成立企业或未发生业务的企业应提交一份暂无纳税发生的声明函);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23年2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企业); (2)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以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所涉及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为中小型企业,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网上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4)投标人必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网站截图需要当前时间)。 (6)投标人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有效《产地检疫合格证》或《植物检疫证书》及苗木标签。
  • 标段编号: E6200000600037989308001
  • 标段内容: 计划采用1.5m×4m的株行距,在飞云镇坡头、元朝、南庄头3个村新建矮化密植设施苹果园916.4亩(坡头村520亩、元朝村293.4亩、南庄头村103亩),亩均栽植三年生矮化自根砧苹果苗木111株,新建果园全部配套水泥立柱、玻璃纤维棒、布设铁丝等立架设施,配套铺设滴灌设施,增施有机肥改良土壤,维修机井2眼,修建蓄水池1座。
  • 标段合同估算价: 758.000000
  • 招标类别: 货物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1-12622700079265086Y-20260228-0000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