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第一中学2025年改善高中办学条件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天水市发布时间:2025-06-16来源: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天水市第一中学2025年改善高中办学条件

项目详情

  • 公告名称: 天水市第一中学2025年改善高中办学条件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 天水市第一中学2025年改善高中办学条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成交公告 甘肃中信致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天水市第一中学的委托,对天水市 第一中学2025年改善高中办学条件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 购,磋商小组于2025年6月16日确定评审结果。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磋商文件编号:TGJS2025-011 二、采购预算:331万元。 三、磋商公告日期:2025年6月9日。 四、磋商日期:2025年6月16日。 五、成交内容: 标段编号 工程内容 成交金额(元) 第一标段 报告厅墙面改造项目 教学楼、报告厅屋面改造项目 教学楼屋面框架维修改造项目 ¥1368005.48元 第二标段 教学楼、综合楼、实验楼上下水部分改造项目 教学楼、综合楼、实验楼、食堂暖通部分改造项 目 ¥1417464.00元 第三标段 食堂下水改造 ¥472100.00元 六、成交人名称及成交金额: 第一包: 成交人名称:甘肃胜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甘肃省天水市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曲工业园区 成交金额:¥1368005.48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陆万捌仟零伍元肆 角捌分) 第二包: 成交人名称:甘肃中厦万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永定西路133-7号 成交金额:¥1417464.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壹万柒仟肆佰陆拾 肆元整) 第三包: 成交人名称:甘肃乔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王家磨山水嘉园B小区B103号 成交金额:¥468000.00 元(大写:人民币肆拾柒万贰仟壹佰元整) 七、公示期限: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项目用途、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用途:天水市第一中学2025年改善高中办学条件采购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工。 九、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赵庆祺、陈怀宝、董忠、闫全民、郭启荣。 十、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 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代理服务费:第一包:¥19049.00元。 第二包:¥19592.00元。 第三包:¥7020.00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天水市第一中学 联系人:秦老师 电 话:0938-4903851 地 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泰山东路8号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信致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健博 电 话:0938-8526316 地 址:天水市秦州区畅和新城小区进门右手办公楼3楼313室 2025年6月16日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天水市第一中学(单位名称)的天水市第一中学 2025 年改善高中办学条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 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天水市第一中学2025 年改善高中办学条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标的名称),属 于建筑业(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甘肃胜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86 人,营业收入为 6210.67 万元,资产总额为 29712.43 万元,属 于(中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 人,营业收入为 / 万元,资产总额为 / 万元,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甘肃胜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日 期: 2025 年6 月15 日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中小企业有关证明材料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天水市第一中学(单位 名称)的天水市第一中学2025年改善高中办学条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项目采 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天水市第一中学2025年改善高中办学条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标的名 称),属于建筑行业;承建企业为甘肃乔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10 人,营业收入为57.43 万元,资产总额为148.58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 万元,资产总额为 /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 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甘肃乔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2025年6月14 日 注意事项: 1、在政府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有大型企业制造、承建或 承接的,或货物制造商、工程承建商或服务承接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 为同一人 、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 策,供应 商无需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在混合采购项目中,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货物,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有大型企业制 造的,或货物制造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无需在投标(响应)文件中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工程,供应商提供的工程有大型企业承 建的,或工程承建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无需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 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有大型企业承 接的,或服务承接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无需在投标(响应)文件中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年末数据,无上一年度年末数 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4、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则不享受中小 企业扶持政策,但不应认定供应商投标(响应)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