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临泾镇蔬菜玻璃温室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镇原县临泾镇蔬菜玻璃温室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镇原县临泾镇蔬菜玻璃温室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项目类型: 其他
- 项目编号: QYGC2025-0037
- 招标人: 镇原县临泾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财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镇原县农业农村局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其他
- 是否重大项目: 否
- 项目概算: 7959.9907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否
- 保证金缴纳方式: 不缴纳
- 项目概述: 无
-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设计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安全生产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3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设计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其他人员须提供岗位证书。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3.4.2 联合体牵头人由施工企业承担。 3.5 存在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的限制要求: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3.6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 标段编号: E620240060201994744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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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内容:
( 1)施工图设计。
( 2)建筑工程(含设备采购安装):包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材料、设备的采购和安装、调试、技术培训等。
( 3)项目后续服务。
- 标段合同估算价: 7959.990700
- 招标类别: 其他
- 统一交易标识码: A99-12622800397452776C-20250304-000013-5
镇原县临泾镇蔬菜玻璃温室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