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12酒嘉城区过境段改建一级公路项目特许经营招标公告
招标计划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酒嘉城区过境段改建一级公路项目特许经营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G312酒嘉城区过境段改建一级公路项目特许经营
- 项目类型: 公路
- 项目编号: GSYZL-JJGL-2025/10
- 招标人: 酒泉市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亿智联国际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 是否重大项目: 否
- 项目概算: 479764.0157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否
- 保证金缴纳方式: 不缴纳
- 项目概述: 确定G312酒嘉城区过境段改建一级公路项目的特许经营者,对本项目进行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
- 投标人资格条件: 4.1 独立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指联合体各方)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4.2 财务要求: 4.2.1 独立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指联合体各方)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2023 和2024年度)经具有法定资格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并且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2.2 独立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指联合体牵头人)2024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5%。 4.2.3 独立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指联合体整体)2024年末净资产不低于项目估算投资的35%;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投资能力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融资能力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 注:投资能力以2024年末净资产数值为准,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各方总和为准;融资能力按有效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或“金融机构贷款意向书”或“其他融资方案”等一项或多项累加确定,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各方总和为准;需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以及以上融资证明材料扫描件。 4.3 业绩要求 独立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指联合体整体)近五年以来(自2020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取得收费许可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条同时承担投融资和运营的收费公路项目业绩(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各方总和为准,可以是各成员单独参与的项目,也可以是以股东身份参股的项目,需提供投资协议(或特许经营协议或PPP合同)以及项目收费许可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4.4 信誉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则指联合体各方)商业信誉良好,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以及无不良行为的承诺书。 4.5 联合体要求: 4.5.1 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6家,鼓励民营企业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中各方均需出资,联合体牵头人应是联合体内部股权比例最大方。 4.5.2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 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 4.5.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联合体内部不受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4.6 本项目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投标;酒泉市本级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含其独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作为本项目的联合投标方或项目公司股东。
- 标段编号: E6200000600058076001001
- 标段内容: 确定G312酒嘉城区过境段改建一级公路项目的特许经营者,对本项目进行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
- 标段合同估算价: 479764.015700
- 招标类别: 服务
-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3-12620000224333349J-20251021-003525-2
E6200000600058076001001G312酒嘉城区过境段改建一级公路项目特许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