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平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黄平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 项目地址: 本项目建设地点覆盖黄平县全县,以舞阳河流域和重安江流域的为中心进行项目建设,主要涉及旧州镇
- 规模: 总体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要建设内容及目标:通过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工程、秸秆综合利用工程、农膜回收利用工程、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程及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支撑工程。项目建设规模为对44家养殖场的粪污处理设施进行“填平补齐”,覆盖17.96万头猪当量,年处理粪污28.74万吨,对2个区域粪污处理中心升级改造,年产有机肥10万吨。对8498亩农田实施病虫害绿色防控;建设水肥一体化示范基地3处,覆盖种植面积912亩。对5个水产养殖点建设尾水处理设施,覆盖养殖水域面积136亩。对全县范围内12个农膜回收站点进行升级改造,并完善农膜收运体系。建设秸秆综合利用中心1处,年处理秸秆2万吨。(以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 范围: 1)勘察部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区地形测量、工程勘察等全部勘测内容;(2)设计部分:总体规划效果图(鸟瞰图);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实施方案编制,包括初步设计文件及投资概算;施工图、总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设计单位代表驻现场服务及其他后期服务等。(3)施工部分: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和重要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
项目详情
|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黄平县农业农村局 的 E52262220260000BQ001001黄平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二次) 已于 2026年02月24日09时30分 在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锦润建设有限公司、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中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资质: 勘察: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评审得分: 90.96分 |
| 投标报价: 48838135元 |
| 投标工期: 365天 |
| 质量: 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 项目负责人: 王昭帅 |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1612023202402997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瑞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长春建工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资质: 勘察: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乙级;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评审得分: 74.82分 |
| 投标报价: 48852935元 |
| 投标工期: 365天 |
| 质量: 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 项目负责人: 雷东旭 |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2522023202434161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赫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资质: 勘察: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评审得分: 74.22分 |
| 投标报价: 48843335元 |
| 投标工期: 365天 |
| 质量: 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 项目负责人: 曾庆洋 |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2522023202313023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年02月26日 至 2026年02月28日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 招标人: 黄平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 18212308736 |
|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恒晟咨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5885511150 |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黔东南州农业农村局 、 凯里市 、 18085514923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 备注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