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平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勘察)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黄平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勘察
- 项目地址: 黄平县新州镇槐花工业园
- 规模: 项目二期总建筑面积75726.22平方米(其中:新建标准厂房建筑面积69736.22平方米;周转用房建筑面积5990.00平方米)及车间内给排水工程、供电、供气、通信等配套设施
- 范围: 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工程地质勘察全部内容(含初勘、详勘等全部地质勘察、图审及后期相关技术服务等
项目详情
|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黄平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的 E52000020260000EA001001黄平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勘察) 已于 2026年02月13日09时30分 在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鼎盛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资质: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
| 评审得分: 73.24分 |
| 设计服务费报价: 按照原国家计委、建设部 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 号)建筑市政工程设计 I 级计取设计收费标准价后,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规定,结合勘察市场收费行情及本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按勘察收费标准价下浮60.00% |
| 投标工期: 35天 |
| 质量: 工程勘察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质量标准,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强制性规范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吴胜德 |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AY20235200656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
| 评审得分: 50.61分 |
| 设计服务费报价: 按照原国家计委、建设部 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 号)建筑市政工程设计 I 级计取设计收费标准价后,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规定,结合勘察市场收费行情及本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按勘察收费标准价下浮61.40% |
| 投标工期: 35天 |
| 质量: 工程勘察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质量标准,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强制性规范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曾耀 |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AY20245200798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
| 评审得分: 42.33分 |
| 设计服务费报价: 按照原国家计委、建设部 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 号)建筑市政工程设计 I 级计取设计收费标准价后,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规定,结合勘察市场收费行情及本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按勘察收费标准价下浮60.60 % |
| 投标工期: 35天 |
| 质量: 工程勘察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质量标准,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强制性规范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刘勇 |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AY20104400671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年02月14日 至 2026年02月25日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 招标人: 黄平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18302606030 |
|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恩方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8685553415 |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黄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贵州省黄平县新州镇舞源路 、 15308553555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 备注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