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2026年灵田镇和大圩镇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桂林市发布时间:2026-03-04来源: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灵川县2026年灵田镇和大圩镇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施工
  • 项目地址: 灵川县灵田镇和大圩镇
  • 规模: 本工程项目类型为生态旅游型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面积49.28km²,水土流失总治理面积12.98km²,水土流失治理度78.2
  • 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灵川县灵田镇和大圩镇 ; 灵川县2026年灵田镇和大圩镇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范围包含的所有内容),具体 ; 灵川县2026年灵田镇和大圩镇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招标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25

项目详情

灵川县2026年灵田镇和大圩镇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灵川县2026年灵田镇和大圩镇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450300282600512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灵川县2026年灵田镇和大圩镇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已由 桂林市水利局 市水利水保〔2025〕16号 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桂林市水利局 桂财农〔2025〕78号、市水规计〔2026〕1号 号文下达了 灵川县2026年灵田镇和大圩镇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工程投资计划 1,890.0000 万元, 项目法人为 灵川县永乐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为 灵川县永乐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广西君安工程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 灵川县灵田镇和大圩镇

建设规模: 本工程项目类型为生态旅游型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面积49.28km²,水土流失总治理面积12.98km²,水土流失治理度78.2%。 (一)生态修复区:1.治理混元河河长3.693km,新建混元河生态护岸总长为6.904km(左岸为3.564km,右岸3.340km),分两种型式,其中:生态叠石护岸长0.240km,M7.5半浆砌石护岸长6.664km。配套下河码头16座、排水涵28座、机耕桥4座、维修加固堰坝9座、渡槽2座。2.植物缓冲带植物措施修复面积23545m²。 (二)综合治理区:1.建设生产道路7条,共长5219.79m。2.生态广场共11座,生态停车场3座。村庄绿化美化面积3746.8m²。 (三)预防保护区:封禁治理生态修复措施:封禁治理面积49.28km²,配套设置相应封禁标志碑2座,封禁宣传牌16块,项目标志石2块

招标范围:

灵川县 2026年灵田镇和大圩镇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范围包含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经审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本工程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计划开工日期为2026年4月1日,完工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计划工期274天(日历日)
招标内容:

灵川县 2026年灵田镇和大圩镇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施工图纸范 围内的施工招标(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业绩要求: 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为 2 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必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2)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6)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要双方盖章,其他只需盖联合体牵头单位的电子印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桂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03 25 09 30 分。

5.2 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必须符合规定:将已成功上传的加密的投标文件在同一时间生成的未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刻录光盘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前提交到,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广西桂林市水利局网站(http://slj.guilin.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上发布招标公告
7. 注意事项

7.1 投标人须办理企业CA锁后并确保在有效期内才能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等业务。未办理企业CA锁的单位,请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华测电子认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办理,详见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CAhrpt/CAlogin.html。

7.2 本次招标使用网上开标系统。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111.59.121.211:81/BidOpening/),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 “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如首次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请根据登录页面的帮助手册设置浏览器及安装网上开标直播插件。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开标的,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点击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111.59.121.211:81/BidOpening/)使用个人CA数字证书签到,并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7.3 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7.4 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的人员,需按中心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进场。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灵川县永乐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桂林市灵川县大圩镇生产下街桂大公路南面

邮编: 541200

联系人: 莫峰峰

电话: 0773-6818159

传真: 0773-6818159

E mail 747391692@qq.com

网址: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君安工程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30号302室

邮编: 541000

联系人: 李工

电话: 13978310461

传真: 0773-2282398

E mail gxjajsgw@163.com

网址:

交易服务部门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 桂林市水利局

监督电话: 0773-2859278

招标人 或招标代理机构 ___ (盖单位电子公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___ (签字)

2026 03 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