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广西钦州市钦灵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钦州市钦南区
- 规模: 灌区设计灌溉面积34.1万亩,涉及3个县区16个乡镇,供水人口28.13万人
- 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钦州市钦南区、钦北区、灵山县 ; 根据自治区发改委印发的《广西钦州市钦灵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桂发改农经(2025)195号),结合灌区实际情况进行勘察设计服务工作:(一)主体工程初设(包含概预算编制)、招标以及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二)移民征地、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三)协助建设单位办理相关成果文件的审查、审批及备案等相关工作以及配合后续服务工作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10
项目详情
工程建设地点: 钦州市钦南区、钦北区、灵山县 。
工程规模: 灌区设计灌溉面积34.1万亩,涉及3个县区16个乡镇,供水人口28.13万人。 主要建设内容 包括防渗、加固渠道169.2公里;加固、重建渠系建筑物746处,配套建设渠道设施1081座,拓宽、硬化道路 50.57 公里;拆除重建管理房面积2070平方米等;新建农业气象站1座;信息化系统新增144处水量监测站、72 座闸门监控站及建设灌区综合业务管理应用系统。 工程估算总投资 64119万元。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0 日历天,为各设计阶段实际工作累计天数。工程 设计服务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其中相关阶段设计成果提交时间要求如下:
①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 30 天 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报批稿。
②在招标人发出招标设计指令之日起 30 天内提供符合要求的招标所需要的成果文件。
③在招标人发出编制施工图设计指令之日起 60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招标范围: 根据自治区发改委印发的《 广西钦州市钦灵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桂发改农经 〔 202 5 〕 195 号 ), 结合 灌区 实 际情况进行勘察设计服务工作 :(一)主体工程初设 (包含概预算编制) 、招标以及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二)移民征地、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工程勘察设计 ;(三)协助建设单位办理相关成果文件的审查、审批及备案等相关工作以及 配合后续服务工作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须同时具备 ①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 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