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县城区地下排水管道及设施建设与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梧州市发布时间:2025-11-28来源: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苍梧县城区地下排水管道及设施建设与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
  • 项目地址: 苍梧县城区
  • 规模: 雨水管道12640米、污水管道8880米、改造排水渠2160米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建设。合同估算价:141万元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04002831003458001001,标段(包)名称:苍梧县城区地下排水管道及设施建设与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设计服务期限:90日历天(备注:建筑工程设计定额服务期限应按《全国建筑设计周期定额(2016年版)》确定,不得任意压缩设计周期,确需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并增加压缩周期费用,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市政工程项目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招标(备注:除概念性方案设计,鼓励对实施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设计总包招标
  • 范围: 苍梧县城区地下排水管道及设施建设与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主要包括:雨水管道12640米、污水管道8880米、改造排水渠2160米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建设

项目详情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苍梧县城区地下排水管道及设施建设与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

项目招标编号

E4504002831003458001

招标人

苍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单位

苍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万合力拓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

雨水管道 12640 米、污水管道 8880 米、改造排水渠 2160 米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建设。

开标时间

2025 11 26 9 30

开标地点

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九开标室

公示开始时间

2025 11 28

公示截止时间

2025 12 3

预中标人

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

牵头单位: /

成员单位: /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

投标报价

壹佰肆拾万零肆仟伍佰元整(¥ 1,404,500.00

设计服务工期

90 日历天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项目负责人

曾祥强 (注册编号: CS194500273

企业诚信评分

100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 防城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排水防涝工程勘察及设计; 2. 防城港市防城区总表小区二次供水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3. 北海市铁山港工业区 4 万吨 / 日净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 4. 防城港市大西南临港工业园区原水供水管道工程设计; 5. 南宁东部产业新城智慧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 张村至六景公路改市政路工程 ( 张村至伶俐江南 22 号段 ) 设计。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南宁市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

投标报价

壹佰肆拾万零玖仟捌佰陆拾元整(¥ 1,409,860.00

设计服务工期

90 日历天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项目负责人

陆冬 (注册编号: CS224500345

企业诚信评分

100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 六景工业园区水质净化厂一期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 2. 二坑溪龙腾湖暗涵流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设计。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单位资质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

投标报价

壹佰叁拾玖万叁仟肆佰元整(¥ 1,393,400.00

设计服务工期

90 日历天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项目负责人

谢詹东( 注册编号: CS104500040

企业诚信评分

100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 全州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扩容(新建)工程。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公示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梧州政府采购网、广西梧州苍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梧州)

质疑和投诉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 10 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苍梧县发展和改革局

投诉受理电话

0774-2682377

本表一式 5 份:招标人 2 份、招标代理机构 1 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1 份、交易中心 1 份。

备注: 1. 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 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应同时公示所有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组人员配备情况表。

5. 中标候选人企业诚信评分为“桂建云”平台或者区市级诚信评分平台公示的企业诚信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