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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梧县城区地下排水管道及设施建设与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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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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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苍梧县城区地下排水管道及设施建设与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
已由
苍梧县
发展和改革
局
以苍发改(2025)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苍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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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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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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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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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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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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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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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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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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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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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私人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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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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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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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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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97.8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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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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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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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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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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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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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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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E4504002831003458001
报建号(如有):
无
建设地点:
苍梧县城区。
建设规模:
雨水管道12640米、污水管道8880米、改造排水渠2160米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建设。
合同估算价:
141
万元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标段划分:
标段(包)编号:E4504002831003458001001,标段(包)名称:
苍梧县城区地下排水管道及设施建设与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
设计服务期限:90日历天
【备注:建筑工程设计定额服务期限应按《全国建筑设计周期定额(2016年版)》确定,不得任意压缩设计周期,
确需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并增加压缩周期费用,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市政工程项目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招标范围:
初步设计招标【备注:除概念性方案设计,鼓励对实施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设计总包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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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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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以下简称:“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具备
市政
行业(
排水
工程)专业设计
乙
级
及以上
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备注:招标人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设计单位资质类别和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
,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注册
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业绩要求:
无要求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至多两家(含牵头单位)
【备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或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或标段)的投标。】
3.4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系统上的信息为准。
3.5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标段为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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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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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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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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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北京时间 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梧州)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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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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