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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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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五象新区明月东路143号地块项目基坑支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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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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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501002816021714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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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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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五象城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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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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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五象城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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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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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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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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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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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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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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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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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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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建筑面积约255057.38平方米,其中142号地块项目用地面积约37457.00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159951.13㎡,143号地块项目用地面积约20480.02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95106.25㎡。本次招标为143号地块基坑支护工程,基坑支护长度约665米,基坑深度约2.45-11.2米。本项目拟建一层或两层地下室,基坑高差大、竖向方案为较复杂,挖方量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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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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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19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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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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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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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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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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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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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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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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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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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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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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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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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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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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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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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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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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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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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2129.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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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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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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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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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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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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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继宏(注册编号:桂1452017201810059;身份证号:450321****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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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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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息(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5)0004643;身份证号:452126****003X)
黄材可(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4)0000618;身份证号:450121****2113)
李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6)0007171;身份证号:450103****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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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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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南宁市壮锦学校教学综合楼及附属工程;宾阳县古辣香米展示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
投标所用企业奖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9.77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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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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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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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华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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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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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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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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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26218.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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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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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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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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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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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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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明(注册编号:桂1452009200902811;身份证号:450721****4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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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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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德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4)0013697;身份证号:452826****0037)
许燕燕(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09)0000043;身份证号:372328****2146)
宋隽(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1)0010545;身份证号:450106****051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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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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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文化体育和技能培训中心
投标所用企业奖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9.45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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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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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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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瑞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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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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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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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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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30101.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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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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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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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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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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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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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护勇(注册编号:桂1452012201203875;身份证号:452129****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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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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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浩(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4)0012265;身份证号:450122****0010)
方金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8)0000918;身份证号:460029****7426)
于晓蕾(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8)0018001;身份证号:37108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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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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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江湾丽景
投标所用企业奖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9.74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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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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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投标函附录中未填写质量保证金额度,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B1.18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的(包括:质量要求、工期、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价款主要条款、投标有效期等),做否决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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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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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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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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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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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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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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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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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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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1-553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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